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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杜绝“虾闹”应道德法律双管齐下

来源:大众网   作者:宋佳   2015-10-07 23:15:00

关键词: 虾闹;道德;法律;青岛
  大众网评论员宋佳

  “十一”黄金周刚刚落幕,火爆的不仅仅是各大景点,发生在岛城“虾闹“现象着实也“火”了一把。近日,大排档千元一盘的天价虾引发网友热议,点菜前38元一份的大虾,结账时竟然变成了38元一只,一盘虾竟高达1500余元,着实令人咂舌。目前,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对涉事商家作出罚款九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已成为休闲度假的主流,且逐渐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元素。旅游度假原本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乐事,吹着海风放松疲惫的心情,喝青岛啤酒品特色海鲜陶冶陶冶情操,可谓妙哉。可是从南京来青岛玩的朱先生点了份蒜蓉大虾被索要1520元,点菜前告知38元一份,结账时却变成38元一只。如此“虾闹”,让原本快乐的旅游就此画上句号。

  旅游是窗口行业,旅游从业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当地旅游的整体形象。青岛作为全国著名旅游城市,热情好客,拾金不昧的友好形象深入人心,成为岛城向世界人民展示的窗口。但是,再优质的硬件设施,不良商家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最大限度地榨取游客的钱财,就会严重地影响着整个城市的美誉度,如若从业人员不作为不给力,更是对受损的城市形象雪上加霜。

  而且,欺客宰客本身也是一个目光短浅、饮鸩止渴的行为,更是一种杀鸡取卵的愚蠢做法。看似在短时间内通过非法途径取谋取了暴利,做上了“一夜暴富”的发财梦,实则是丧失了游客的信任,也失去了回头客再度光临的机会。

  在笔者看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旅游乱象抑不是三两天形成,因此要肃清之也绝非一日之功。“重拳”猛击固然可以对“虾闹”事件起到“霜打茄子”的效果,可是,谁又能保证“春风吹又生”后不会再崛起“鱼闹”、“蛤蜊闹”等旅游乱象呢?所以,唯有长效的监督与惩戒,才是彻底扼杀“虾闹”等旅游乱象的“利剑”。

  让不良商家的坑蒙拐骗不再“死灰复燃”,编织一张严密的旅游乱象防护网迫在眉睫,而法律就是防护网最牢靠的组成部分。此外,商家的骨子里多流淌正能量的“道德血液”, 具备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等方面应多给力,强化法律手段,对欺客宰客行为决不姑息,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欺客宰客的“虾闹”现象!

初审编辑:周传金
责任编辑:高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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