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一斤白酒持刀抢38元被判3年半 罚1000元
来源:青岛早报 2015-09-15 09:03:00
早报讯 中午半斤白酒,晚上半斤白酒再加两瓶啤酒,在酒精的作用下,嫌疑人鞠某失去理智,竟半夜持刀收取停车费的名义抢劫他人。在抢了38元钱后,还觉得不过瘾,当他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鞠某最终因抢劫罪被判3年6个月。
今年6月28日中午,鞠某在家喝了半斤白酒,到了晚上又在家喝了半斤白酒,因为琐事心中烦闷便带着电工折叠刀一把和强光手电筒外出。经过一花生厂时向老乡借了100元钱。随后又来到一家饭店喝了两瓶啤酒。此时醉醺醺的鞠某想起最近没有活干,手头喝酒钱紧张,于是借着酒劲打起了抢点酒钱的主意。
晚上11时左右,鞠某来到莱西火车站站前广场开始寻找目标,突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汽车进入停车场,在用强光手电照射多次确定是外地牌照后,便冒充收费人员向受害人高先生收取停车费10元。随后他还跟随至停车场外并拿出折叠刀继续向高先生索要停车费。最终高先生拿出了10元钱交给了鞠某,但鞠某嫌少继续要挟高先生,迫使高先生再次交出28元才罢休。
因为急于赶车,高先生交出钱后便迅速进站乘车,在检票口将情况告知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立即通知了值班民警。鞠某劫取38元钱后觉得不过瘾,又来到站前广场寻找目标。没过多久鞠某又发现一辆外地牌照车辆在停车,并拿出折叠刀上前索要停车费50元。被车主仲先生拒绝后,鞠某就用手中的折叠刀划仲先生的车身。因害怕身体受到伤害,仲先生随即报警并跑向候车室,恰好遇见正在寻找鞠某的民警,民警立即按仲先生提供的线索追捕鞠某,在进站通道口处将鞠某抓获。经过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鞠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樊蓉 通讯员 刘磊 蒋慧敏)
责任编辑:安玉生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