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9月青岛实施阶梯水价 低保补贴提至136.8元/年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2015-08-28 06:54:00

关键词: 阶梯水价 补贴标准 低保 用水量 污水处理费

   青岛新闻网8月28日讯 27日下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巡视员孙衍锋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我市自9月1日起实施阶梯水价,市内三区持有低保的家庭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54元/年提高到136.8元/年。

   孙衍锋透露,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建立我市市内三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并同步对居民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时间自2015年09月01日起实施。以年度为核算周期。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两个月抄表一次、逐月累进原则计算。2015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4个月的用水量计算。

   9月份抄水量仍按原水价收取,自10月份起抄见水量执行新价格,即非居民综合水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5.2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0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25元。

   根据规定,“一户多人口”用水的认定 以户籍为准,比如6个人为同一户籍,可办理多人口用水量申请。对市内三区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后,对一年后由于居民用户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70元,污水处理费1.00元)。

   另外,市民可以通过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网站、青岛水务集团网站进行自来水水质查询。(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