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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质监再出组合拳

来源:大众网   作者:丁一珈 王杰   2015-04-27 15:23:00

关键词: 青岛;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青岛大众网4月27日讯(记者 丁一珈 见习记者 王杰)日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通知》,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图审机构、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在住建部要求落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的基础上,我市创新将专业承包、图审、检测机构负责人纳入其中,实现了参建单位责任的全面落实。
  为确保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要求本地施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外地入青企业驻青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房屋建筑工程投标,已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需限期办理变更。
  要求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详细记录个人信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负责牵头建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永久保存,以备查询,利于追溯。
  此外,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标牌,公布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信息。项目竣工后,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 列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参建单位及负责人姓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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