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处水源地划定保护红线 六举措保市民喝干净水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4-09-21 11:30:00
半岛都市报9月20日讯(记者 王媛)地下水纳入水源地监测,67处饮用水水源地严格立法,棘洪滩水库、崂山水库、产芝水库均实施24小时实时水质监控……20日,青岛市环保局发布了2014年“保水六举”,通过6大举措全力保障岛城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确保“让市民喝上干净的水”。
首先是划定水源保护区,严格项目审批。市环保局介绍,青岛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已有10年之久,2003年至2004年,青岛市发布了《地下水和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划》,明令禁止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审批任何涉水排污项目。2014年又出台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明确了全市67处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水库、河流等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60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7处,这些水源地主要为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且实际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二是加强立法,出台《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青岛市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条例和政策文件12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大举措是制定实施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进行水源保护区围网、涵养林、保护标志、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建设,对保护区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据统计,上一年全市完成了规划确定的16项水源保护工程建设,今年起,坚持每年都对18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环境状况评估。
四是严格执法监管,环境执法部门每个季度开展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危害水源地和地下水的违法排污行为,并且和公安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对恶意倾倒污水、破坏污染防治设施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由市农委组织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建立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推广循环农业技术,普及运用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新技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止对水源地的污染。
最后,重点对崂山水源地加以保护,崂山水库周边农村和农家宴污染治理迄今已投资2亿多元,铺设污水管网70余公里 ,建设污水提升泵站2座,污水处理模块2座,日处理污水100多吨,收集处理水库上游38个村庄及农家宴污水。截至目前,崂山水库周边共查处关闭非法农家宴26家,拆除违法建筑100余处,共计约20000平方米,建设支管网12千米,规范粪池建设45家。
责任编辑: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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