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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吃饭被客偷 青岛一男子酒桌上被盗2100元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4-05-15 17:33:00

关键词: 青岛;请客吃饭;盗窃

  

男子指认作案现场.

    大众网青岛5月15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王迅)吃了人家的饭,还偷人家的钱!5月15日上午,市南公安分局八大峡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戈某(男,32岁,青岛人)。该涉嫌于4月19日在某饭店盗窃其同事的现金2100元。
  4月20日上午,八大峡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在昨天晚上被人盗窃了2100元现金。张先生说,4月19日晚,张先生宴请同事王某、李某、戈某到西镇某饭店吃饭。吃到中途的时候,张先生看到一个熟人在另一个包间吃饭,于是张先生就带着王某等人去敬酒,5分钟之后,张先生回到了饭桌,却发现戈某不见了。
  刚开始张先生等人并没在意,过了20多分钟,张先生见戈某还没回来,就打了20多个电话,戈某也没有接电话。回到家后,张先生突然发现自己钱包少了2100元钱。张先生就分别给李某、王某、戈某打了电话,李某、王某都一口否认,而戈某的回答有点含糊其辞。
  张先生告诉戈某,说当时有人看到戈某偷钱,戈某转而承认确实偷走张先生钱,并称自己借钱急用,等发了工资就还给张先生。最后,戈某往张先生的工资卡里打了800元之后就关了手机,连单位也不去了。张先生随即到八大峡派出所报案。
  接到张先生的报案后,八大峡派出所的民警对戈某展开了侦查。戈某今年31岁,曾经因为盗窃在2012年被市南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之后就四处打工居无定所。调查中民警发现,戈某经常在网吧等处过夜,经过了20天的不断追查,民警最终在四方某网吧将戈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戈某交代了盗窃21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并且还供出了自己利用送快递的便利,多次对市北某小区附近的诊所和公司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原来,戈某2012年底出狱后,应聘到某物流公司送快递,在工作期间,戈某发现一些小区和单位防范比较松散,他便很快就又重操旧业,趁着晚上休息,戈某多次到事先踩点的诊所、公司等单位,利用螺丝刀等工具将门破坏实施盗窃,从2013年6月开始盗窃6起财物共计2万余元。
  日前,犯罪嫌疑人戈某已经被市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提醒单位和市民要提高防范,不要给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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