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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男子凌晨持气枪专瞄车玻璃 10余辆车遭黑手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黄英帅   2014-04-25 13:54:00

关键词: 嫌疑人;张某;车玻璃;气枪

  市南警方从嫌疑人张某处缴获的作案工具。

  4月份以来,在彰化路、海口路附近,多辆私家车的车玻璃被击碎,甚至一辆公交车的车窗玻璃也被击坏。珠海路派出所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嫌疑人是一名男青年,他多次在凌晨时分,开着车、带着气枪,拿路边车辆当靶子。23日晚,民警将嫌疑男子抓获。经初步统计,目前已查实10余辆轿车遭遇黑手。

  “我们到现场勘察发现,这些车辆的受损情况基本都一样,都是左侧或右侧车窗玻璃受损,而前后风挡玻璃均未受损,车内物品也未丢失。受损的玻璃表面上均留下一个黄豆粒大小的点状痕迹,玻璃呈蜘蛛网状裂开,疑似是被钢珠一类的物体击打所致。”负责侦办此案的珠海路派出所民警王万立说,他们初步分析,嫌疑人是使用弹弓或玩具气枪一类的工具作案的。

  “受害车辆多集中在彰化路、海口路附近,绝大多数是私家车,也有一辆公交车受损。”王万立说,“居民们在案发时间都没听到异常声响,但监控录像却拍下嫌疑人的整个作案过程”。嫌疑人是一名青年男子,他驾驶一辆白色老款本田汽车,一般在凌晨两三点钟出动,拿着一把疑似玩具仿真枪,坐在车内随机对路边的车窗玻璃射击,“有时开一枪,有时连开两三枪。”

  根据监控拍下的嫌疑人驾驶的车辆车牌号,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某。4月22日晚,民警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3日上午,记者在珠海路派出所见到了张某,他今年27岁,青岛本地人,住在海口路,此前并没有犯罪前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枪是我3月份从网上买的,当时是无意间看见了广告,出于好奇就花了700多元买回来了。”张某说,为了试验“枪”的威力,他就趁夜拿路边的车辆当靶子,“可能因为工作生活压力太大,后来为了找乐子,就又打了几次”。

  民警介绍,张某所使用的这把“枪”是仿照美国的M1911手枪制成的,利用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塑料弹丸或者其他物质,具有一定的杀伤力,“枪的充气量越大,子弹的初速越快,杀伤力也就越大。”

  据介绍,按照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枪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只要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规定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强制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而仿真枪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持有仿真枪,一旦被发现,需将仿真枪没收,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这把枪属于玩具枪还是仿真枪,需要经过严格的鉴定才行,包括它的构造、初速等。”民警说。目前,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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