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曝光查处10大企业 百安居等上黑榜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4-03-15 19:57:00
关键词: 侵权案;冒充“哈雷”;商标
大众网青岛3月15日讯(记者 孟虎) 今天,青岛市工商局公布了2013年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执法十大典型案件。青岛一企业冒充“哈雷”皮衣商标等受岛城市民关注的案件也名列其中。
序号 | 处罚单位 | 案件概述 |
1 | 胶州市工商局 | 青岛鑫永信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侵犯“哈雷”皮衣商标权案,现已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
2 | 市南区工商局 | 青岛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傲胜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种规格的地板经抽检为不合格产品,属于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没收不合格商品并处处罚没款86999.63元。 |
3 | 市北区工商局 | 黄志藤经销假冒手表案,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没收商标侵权的商品,并处罚款100500元。 |
4 | 即墨市工商局 | 盛朝晖销售假冒“大嘴猴”童装案,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没收商标侵权的商品,并处罚款100500元。 |
5 | 市南区工商局 | 青岛曙光医院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作证明,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以及治疗效果,构成广告内容不得发布利用患者、专家名义作证明、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宣传诊疗效果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罚款30000元。 |
6 | 崂山区工商局 | 黄青啟制售假冒“实德”塑料型材案,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20000元。 |
7 | 青岛市工商局 保税区分局 | 青岛海特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上不真实标注产地、厂名和厂址,系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没款91811元。 |
8 | 青岛市工商局 | 青岛金全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电线电缆,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没收商标侵权的商品,并处罚款40000元。 |
9 | 即墨市工商局 | 青岛即墨京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采用的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相关权利,构成经营者在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实施不平等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责令对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修正,并处罚款2000元。 |
10 | 李沧区工商局 | 高洪洁经销的“VIE”字样的离合器踏板总成,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没收商标侵权的商品,并处罚款20000元。 |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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