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贴息别忘办 上半年申请截至9月30日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2-09-05 08:13:00
费三元
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王爱科) 从今年9月1日起,有个人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低保职工,可以按规定申领贷款利息补贴,每年最高额度为3600元,今年的申请期限为9月30日,市民不要错过时间。记者4日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申请,市内11处公积金管理处均设专柜,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96557咨询。
“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时间是9月1日至9月30日,错过申请期将视为放弃。”4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9月1日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处都设立了申请专柜,估计不少市民还没有弄清申请时间,目前还没有出现扎堆的情况。
符合条件的家庭,请看清申请地点:市南管理处(山东路2号乙,青岛市政府西南面);市北管理处(汉口路77-6号,城市花园小区旁);李沧管理处(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8楼);崂山管理处(海尔路182-8号,半岛大厦5楼);城阳管理处(正阳路205号B座6楼);黄岛管理处(长江东路313号,世纪悦海大厦);莱西管理处(位于莱西市黄海中路8号,莱西宾馆3号楼);胶南管理处(胶南市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平度管理(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胶州管理处(胶州市湖洲路238号);即墨管理处(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三楼)。
根据要求,低保职工办理申请时,须带齐以下材料:《贴息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贴息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还款明细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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