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5月2日讯(记者 庄慧)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括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两部分。自2012级初中学生开始,九年级学生如果对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以最好成绩为准。另外,从2014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均不再招收择校生。
学业成绩等级评价 实行多次考试制度
据了解,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有两项主要内容:全面实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和学生多次考试制度。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市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均以等级呈现。其中,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其它考试科目分为A、B、C、D、E五个等级。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学校自主命题。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
另外,实行学生多次考试制度。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九年级学生对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以最好成绩为准。八年级学生参加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七年级学生参加八年级和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需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考查科目在八年级、九年级进行考查。
推进“小班化”教学 普高将停收择校生
据了解,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四项主要内容:首先,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为主,将学生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录取新生。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其次,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制定招生录取方案,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建立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禀赋的学生选拔机制。
再次,实行小班化招生政策。到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字〔2012〕29号)要求,从2014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均不再招收择校生。
另外,逐步调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根据新建高中建设进度,逐步调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新建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市内三区和学校驻区(市)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由市教育局与学校驻区(市)政府协商确定。
《方案》自2012级初中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