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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子瘦了不能退 消协:实体店无7天无理由退货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刘曼   2015-12-16 09:51:00

关键词: 裤子;实体店;小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2月15日上午,市民何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14日上午为妈妈买了一条裤子,价值128元,购买地点位于市北区延安二路车站旁边的休闲一派服装店。何女士拿回家给妈妈试穿后,发现尺码不合适,但是商家的同款裤子已没有了合适尺码,何女士称:“我就希望可以退掉裤子,但是商家却说只能换,不能退,我感觉很不合理。”

  15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何女士。何女士向记者介绍:“我是昨天上午10点左右买的裤子,就在延安二路车站旁边的休闲一派,买回去以后就让我妈试了,但是裤子瘦了,我就立马回去换,可店里同样款式的没有更大尺码的了,所以我想着退货,店家直接就说不行,我问为什么不可以,她说是行业规定,只能换不能退。”

  何女士说道:“平时我们年轻人都在网上购物,这次因为是给老人买东西,我怕网上不合适,有色差和质量问题,希望能安心点,所以选择在门店购物,又因为这家店离我妈家很近,所以在这家店买的裤子,我从买完裤子到回去换,也就不到20分钟时间,我找了半天也没有合适的,我才说要退货,我本意也是想换的,而且我是诚心想买东西,但是店家这种态度,让我非常不能接受。”

  何女士对记者表示:“昨天天气比较冷,我妈又在家带孩子,我就没让她自己出来逛,当时我本来是要给孩子买东西 ,我出去逛的时候,正好看到一条裤子挺适合我妈,而且我妈一直想买一条墨绿色的裤子,我就觉得买来讨老人欢心,也挺好的,没想到出现了这种情况。”

  对于店家无法退货的理由,何女士认为并无道理,“我之前大店小店都有买过,曾经在台东的一些小店购物很多次 ,不合适也帮我退掉了,现在店家所谓的行规说法,我觉得作为消费者,难道每次都要体验一下,才能知道行规吗?”何女士坦言:“最后我没办法,只能随便拿了一条裤子就走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延安二路的这家休闲一派服装店。店主表示知道何女士所说的情况,店主对记者说道:“何女士已经换过了,我们是个体户,不是大商场,现在做生意不容易,一般都是不能退的,我们本来利润也不多,我给她的价格也很优惠了,希望大家可以相互理解。”

  12月15日下午,记者针对购物退换货事项咨询了青岛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解释称:“现在实体店购物是没有无理由退换货规定的,都要根据商家的规定或者和商家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是消费者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等除外。”记者 刘曼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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