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合租室友别花心引发争执 话不投机动刀捅人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12-22 09:25:00
半岛都市报12月20日讯(记者 李保光) 酒桌上,刘某劝合租室友孙某不要沾花惹草,引来对方不满,双方发生争执 ,随后打成一团。期间,刘某用刀子将孙某捅伤致死。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帮助刘某一起打人的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了解,1983年出生的刘某是湖北来青务工人员,事发前,和被害人孙某一起在黄岛区某小区合租房子。2012年9月21日,刘某下班后喊来同事孔某,和孙某及其女友张某一起吃饭。酒过三巡,刘某指责孙某在与张某谈恋爱的同时,还和其他女性有感情纠葛,劝他要用情专一。正是这番话,让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后动了手。孔某怕同事吃亏,帮着刘某一起打孙某,被张某拉开后,孙某和刘某分别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时,刘某害怕会再跟孙某发生打斗,就跑到厨房拿了水果刀和菜刀,然后将房门反锁。过了一会儿,孙某果然来敲门,再次和刘某、孔某理论起来,三人又发生厮打。打斗过程中,刘某拿起水果刀朝孙某的左胸部捅了过去。
见孙某受伤严重,刘某赶紧让张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孔某下楼找来出租车,准备将孙某送到医院。此时,120急救车已经赶到现场,经医护人员检查,孙某已经死亡。闻讯赶到的110民警将刘某、孔某带到派出所,经法医鉴定,孙某是被单刃锐器捅刺左胸部至左肺,左肺动脉破裂后大出血死亡。
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孔某二人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作案后自动投案,可对其从轻处罚。考虑到,刘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系主犯;孔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最终,市中院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孔某有期徒刑7年。
一审宣判后,二人不服提起上诉。日前,省高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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