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挂牌督办13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3-06-24 15:25:00
经过半年时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截至6月,新疆有13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将被依法关闭。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这13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煤矿安全,其中道路交通重大隐患3家、火灾重大隐患4家、煤矿重大隐患6家。
在道路交通隐患方面,哈密地区国道G30线3096公里、3089公里两处道路设施不完善,未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行人横穿高速公路问题;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S306省道299公里+332米处道路坡陡、弯急,易发交通事故。
在消防隐患方面,和田市艾提卡大巴扎(集市)、和田市国际大巴扎、喀什市开源建材市场、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分别存在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消防设施不灵、擅自私搭私建、占用消防通道等重大消防隐患。
在煤矿隐患方面,龙煤集团乌鲁木齐县天发工贸公司西山煤矿、乌鲁木齐县平得兴煤业公司煤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陈兴远煤矿、吐鲁番地区新疆同泰煤业有限公司托克逊沼和泉煤矿一号井、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布尔碱博斯坦乡联营煤矿五号井、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朱家煤矿6家单位,分别在瓦斯管理、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今年是新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全区从年初开始就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