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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仍可处理“多人驾一车”违法行为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者:   2013-05-07 08:18:00

 “1本驾驶证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1辆车最多可有3本驾驶证记分”。针对最近广泛传播的该项交通管理新规,许多人反映,这一打击“代记分”的措施,极易误伤正常的违法处理业务。记者5月6日了解到,目前我省仍可办理多人驾一车违法处理相关业务。
  据悉,自5月1日起升级的交通管理系统,意在贯彻今年3月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打击买卖记分行为。其中电子监控记分处理时,同一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牌机动车的,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车牌号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提示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写入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
  因为记满12分就要暂扣驾驶证,还要重新学习理论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申领驾驶证,很多有违法纪录的机动车驾驶人,便另找几本驾驶证“分担”记分。除了现场执法,由于现在的电子抓拍系统并不能确认实际驾车违法的驾驶人,因此公安部门在处理时一般容许多人接受处理。后来,由于“需求”旺盛,“代记分”甚至成为一项“产业”,网上很容易找到“销分”、“铲分”、“代记分”的信息。这就歪曲了记分处理的意图,扰乱了正常的驾驶秩序。按照公安部的初衷,“一本三车”和“一车三本”的相关规定应该能制止“代记分”的不当行径。
  但很多群众反映这个办法因噎废食,容易造成误伤。“我家的大货车雇人开,几个司机轮流,有时还换新司机,驾驶员素质不同,路上情况也不一样,较轻的违法在所难免。”聊城一民营运输企业经理王海说,如果真的只能“一车三本”,系统锁定了,车也不能动了。
  为了节省雇用专门司机的费用,济南某单位的小车供大家集体使用。“年轻人现在都有驾驶证,谁有事开车就走了,方便、高效、还经济。”单位负责人张海涛说,虽然他平时就加强管理,规定谁违法谁处理,但一个车不能超过3人处理确实不是实事求是的办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针对质疑,公安部网站5月6日作出回应,称“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的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
  泰山学院教师孟宪波认为,这个200余字的回应让人感到迷惑,究竟允许不允许1个驾驶本为3辆以上的车处理违法行为,没看出来。孟宪波说,公安部严查“买分卖分”行为的初衷可以理解,对其决心也很支持,但用这种方式显然不合适。解决这个难题,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手段,措施也应该具有可操作性。
  孟宪波提议,当前,最值得做的就是改变“对车不对人”的传统做法,用科技手段提高“电子眼”的辨识度,让违法的驾驶人“无处遁形”,然后有针对性进行处理。
  “别等到记分太多再告知。”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路成华律师说,记分和罚款是为了提醒驾驶人注意别违法,以免造成交通事故,而当前审车时“一揽子”处理违法的普遍做法显然没起到这个作用。路成华建议,在每辆车的每一起违法行为发生后,管理部门都应及时告知、及时处理。
  记者了解到,对于一车多人或一人多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我省仍可正常办理。交警提醒,按照规定,处理违法时,不论有几人,均需车主和驾驶人本人持身份证和驾驶证到现场处理。同时,我省将严打“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多措并举,切实降低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相关链接
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
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系误读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6日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该消息在互联网上迅速引发大量转载,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
  这位负责人强调,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新浪微博“交通安全微发布”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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