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不能把“替考”当“家丑”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2013-05-03 09:47:00
近日有记者接到报料,称今年1月20日举行的阜阳市农村信用社招考中存在多起替考现象。阜阳信用社招考中的替考现象近年来屡禁不止。“阜阳每年都有一两个考生找人代考的现象,今年比较严重,现在我们已考虑撤销阜阳的考点了。”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说,“我们已经取消了,不就结束了吗?家丑最好不要外扬。”
如果真的是家丑,外不外扬还真不关别人的事。但信用社的招考显然不是家事。人们有权知道,这则丑闻到底水多深,其中还有哪些信息应该公开?
首先,替考事件真相怎样?因为没有足够的信息公开,人们对替考事件的了解止于4人替考被查。其实,对这个结果的背后,人们还有很多疑问:比如,这4人的背景如何?如何得以成功替考?这4人是替考问题的全部,还是冰山一角?
其次,对替考是否动真格?负责考试的部门说,我们已经动真格,对那些通过替考得以进入面试的考生已经劝退,并拒绝其再考。这是对考生的动真格。可这样的动真格涉及的面显然不够,是否有其他失职者需要被问责,是否有其他参与和知情者需要被问责?如果替考的最严厉处罚只是考生停考,而其他人毫发无损,替考就会成为一种成功概率极高、成本和风险极小的闯关游戏。
第三,如何保证招考公平?公平是招考的第一要义,若没有完善的制度设计,招考就可能成为一种逆淘汰——作弊替考者顺利入围。这既是对其他考生的伤害,也是对招考公信的伤害。因此,在进行招考时必须坚持几个原则:中立原则,将考试交给权威的中立机构,保证招考前期公平;回避原则,涉及到利益关系的招考者必须回避;公开原则,防止暗箱操作的最好方法就是公开,公开的范围越大信息越详尽,监督的力度就会越大;最后,还应坚持纠错原则,一旦有问题立即问责,立即纠错,防止制度被虚化。
只有对替考事件进行全部还原,并找到解决替考顽疾的具体、可行、有效的路径,替考问题才能真正销声匿迹。(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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