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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开“三公”费用增减要说明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3-03-21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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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昨天开始,本市近90个市级政府部门将陆续公布各自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和部门预算说明。据了解,此次公开的三公经费,不仅包括市级政府本级部门,还包括其下属机构。另外,此次公开的三公经费中,凡涉及有费用增减的项目,还要求列明原因。 

  公开级别 最广 

  项目公开至下属单位 

  据了解,按国家相关规定,今年本市市级部门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涉及类、款、项全部三个层次的预算内容,已达到国家要求的最高标准。 

  其中,在“项”这一层面上,不仅包括市级部门本级的情况,还包括了该部门所属的二级单位的情况。 

  例如,在市文物局公布的预算中,除涉及到本级的情况外,还公布了市文物局下属的首都博物馆所需的车辆更新购置费40.84万,及大钟寺古钟博物馆供暖增容工程花费27.18万元等情况。 

  公开数量 最多 

  近90市级部门全公开 

  今年,本市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部门预算的有近90家市级部门。同时,由于公布范围首次涉及到市本级及下属部门,也就是说,涉及公开的单位远不止90家。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市教委公布的“三公”数字中,肯定就包括了一些市属学校等的支出。 

  财政部门表示,在财政拨款的重要部门中,这近90家市级部门基本涵盖了除人大和政协以外的全部重要单位,只有个别一些社会团体,以及一些根据项目组建的临时性部门未被纳入。 

  公开项目 最细 

  每项费用增减要说明 

  今年,本市“三公”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加入了“三公经费”单项解释及增减变化的说明。财政部门要求,各单位对预算表中出现的费用增减项目,要做出详细说明。文字表述也要尽量通俗易懂,方便公众理解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此前财政部门曾发现,过去在“三公”公开时,一些单位对于数字的增减只列数字和幅度,但不说原因,特别是出现增幅的单位,顾虑更多。 

  今年,财政部门提出,各单位对于费用的增减因素应尽量说明原因,或因职能调整,或因人员增减。 

  例如,公务接待费用,可考虑细化说明用途是接待外省人员调研或是接待市内其他部门人员。 

  经费管控 最严 

  普通公车运维费从低 

  据市财政局介绍,目前,本市财政部门已将公车年度运行维护费,划定为从2.7万元至3.3万元不等的数档。 

  其中,除公检法和其他涉及行政执法、出勤率较高车辆的运行维护费可被定为3.3万元外,其它的普通公务车辆,每辆车的年度运行维护费,财政部门都要求尽量定为2.7万元,以达到节约“三公”经费的目的。 

  “三公”专家叶青表示,公车费用其实还可更细化,例如可以将其细化为司机人工费(或称驾驶费)、油钱等行驶费、保险费等。项目越细化,账算得越清楚,进一步压缩经费的可行性就越大。 

  压缩三公 最快 

  4月出压缩三公方案 

  据市财政局介绍,旨在强化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压缩相关费用的具体措施,严控“三公”等相关费用的方案——《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在研究中,最早有望在4月出台。 

  而对于本市压缩三公支出的一个利好消息是,随着国家大部制的改革,如果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今后合并,而且合署办公的话,预计其包括公务接待费等在内的公用经费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另外,本市将继续推进“三公”预算的绩效管理考核。 

  □严控方案预览 

  公车:本市方案拟规定相关预算单位只有在旧车确需报废已无法使用的前提下,才能购置新的公务车,而不得纯新购公务车,导致本市公务车数量增加。如本市成立新的单位,确需新购公务车,需经有关部门专项审批才能确定。 

  公务接待和出国费用:本市将从经费管理方面着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梳理本市“三公”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费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界定支出范围,明确支出标准,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支出行为,压缩公务接待中的接待费用,以及出国费用的支出,如严控出国数量规模等。 

  行政经费:如会议费、差旅费、调研和培训费等也有压缩空间。目前,本市正在拟定相关项目压缩的具体比例。相关部门也已着手调研,考虑将出国考察等事项纳入绩效考核。 

  □专家说法 

  解释详细满足公众知情权 

  今年的“三公”公开中,市投资促进局透露,其公务接待费2013年预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4人。那么,费用增减的原因为何要公布得如此之细致?这对于压缩三公经费又有哪些促进呢? 

  对此,市财政局表示,“三公”增加并不一定代表浪费,减少也不一定就意味着效率的绝对提高。只有详细说明是否属于履职必需,才能解除公众的疑问。 

  “三公”问题专家、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则表示,这次北京财政部门特别要求各单位详细解释三公经费增减,增加了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民众监督,是一个有益的尝试。此外,虽然检察院和法院并不在强制要求公布的范畴内,可北京市的这两家单位已经多次公布了自己的三公数据,做出了表率。 

  □官方表态 

  财政部门支持细化三公公开 

  昨天,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财政部门非常支持将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由于最近几年国家才明确提出三公经费的概念,公布内容确实还不够明细,各省市对其理解也不尽相同,横向比较不完全客观。但是,财政部门非常支持细化三公经费公开。例如,因公出国(境)费用中,国内外城市间的文化交流活动,就并非简单的一般公务出国考察。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可以考虑继续细化三公经费项目的内容。这除了有助于压缩三公经费外,还有利于公众评价和监督三公经费问题,使三公经费的支出能够变得更加合理。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目前三公经费的支出,确实需要通过标准化和制度化的方式,来进行压缩。就像每个工业产品都有个行业技术标准一样,不把标准细化,就很难把那些交叉的数据厘清,把隐藏的数据揭示出来。因此国家有关部门确实需要在此方面提速,加快将“三公”细化,使“三公”从预算制定到数据公布都更为科学。 

  赵鹏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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