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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鄂湘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图/简历)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3-03-19 15:55:00

  新华网快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经表决,免去万鄂湘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万鄂湘

  

  万鄂湘简历: 

  万鄂湘,男,汉族,1956年5月生,湖北公安人,民革成员,1974年3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1974-1977年  湖北省公安县达河乡联华村知青  

  1977-1980年  武汉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0-1988年  武汉大学外语系教师,法学院助教、讲师(其间:1981-1988年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986-1987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1988-1991年  武汉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1-1992年  德国海德堡马普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2-1993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1993-1997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1997-1999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2000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0-2002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2-2011年  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2012年  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2013年  民革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2013年3月19日,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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