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无人岛女岛主杨伟华 时隔一年多领到海岛证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2013-03-13 09:24:00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她拍下了全国首个公开拍卖的象山大羊屿岛50年使用权,她的梦想之岛下月开工建设,明年夏天,你或许就可以在她的岛上坐游艇,喝红酒,吹海风了。
中国无人岛“第一拍”现场,杨伟华艳惊四座。
旧闻
“最后一次,2000万元,6号,成交!”
2011年11月11日下午2点多,宁波香格里拉酒店,随着主持人一声棰响,宁波高宝投资有限公司以2000万元拍下了全国首个公开拍卖的象山大羊屿岛50年的使用权。
当时,有三家公司参加了那次竞拍,全部都是宁波当地的公司。竞拍前,三家公司各自交纳了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专营旅游开发宁波高宝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经过11轮的激烈竞拍后,最终宁波高保投资有限公司以2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该岛使用权。
而现场举牌的,正是高宝公司总经理杨伟华。当时,面对众多记者的提问,她只留下了简单的几句话,便匆匆离去。
虽然一下子成了热点人物,但是从那天起,杨伟华很少在媒体上公开亮相,无论是对于高宝公司,还是对杨伟华,大家都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在网上也很难查到更多资料。
新拾
3月6日晚,杨伟华坐着车疾驰在上海到象山的高速公路上,扑面而来的是咸腥的海风。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接到了象山海洋局领导打来的电话,告诉她可以领海岛证了。当时,杨伟华差点激动得蹦了起来,因为这离她成为拍到象山大羊屿岛的使用权证,已经过去了1年零4个月。
象山海洋局领导让她3月7日再来领证,可杨伟华等不及了,连夜驱车赶赴象山。
时隔一年多,她终于领到了海岛证
事实上,当杨伟华从象山县海洋渔业局领导手中拿到海岛证的那一刻,她心中既有获得海岛证的轻松喜悦,又感到未来的任重道远。
海岛证的封面有点像土地证,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居民海岛使用临时证书》,等三年后海岛初具规模后,再换成正式证书。
海岛证比一般的土地证要厚一些,除了持证者的基本情况,还有对海岛的详细信息,比如对海岛开发利用范围顶点坐标,分类型用岛面积、位置图等信息。
说起这本海岛证,杨伟华感慨万千。
“没想到会等得这么久,太不容易了。”杨伟华说,如果是在陆地上开发,这样一块地的相关手续,半年多基本上就可以搞定,但是海岛的手续要复杂得多,需要审批的机构很多。不同部门之间还会有一些分歧,比如,有的部门认为,整个岛都可以开发,而有的部门则觉得,需要有一个红线范围。
而且一个规划,浙江省的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了,象山县的相关部门还要进行审批,这样一来二去,时间就拖过去了。
不过,对于这样漫长的等待,杨伟华更多的还是表示了理解。“毕竟是全国第一个通过拍卖获得证的岛,相关政府部门对此也无先例可循。审批过程谨慎些,也是为了今后的海岛开发能够更加规范,更加顺畅。”
这一年多来她都在忙些啥?
过去的一年多来,虽然没有拿到海岛证,杨伟华一刻都没闲着。主要精力都花在与各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和对大羊屿岛进行设计和规划等各项繁琐事务中。
“一年多来,我不仅工作在这个岛上,连我的心,也被这个岛紧紧牵着,它就像我的孩子,我的家一样,我在精心地经营着。”杨伟华说。
至于上过多少次岛,杨伟华已经记不清了。拍卖成功后的几个月,她有时候带着评审专家去岛上,有时候自己去,时间长了,甚至连岛上的每颗树长在哪儿,她都能说上来。
“大羊屿岛上全是山地,几乎没有平地,以前,岛上也有人住过,有一些破旧的房子,还有一座塔。”杨伟华说,由于一直没有拿到海岛证,他们也就没能上岛进行实际的开发,所以现在的样子,和一年多前区别不大。
她的“游艇之岛”下月起航
开发无人岛旅游,国内鲜有先例,对此,杨伟华也表示,将来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
“首先,建设过程会有很多困难,所有的材料都要用船运上岛去,调度的要求高,工作量大。”杨伟华说,建成之后,整个项目市场还有宣传、推广等工作要做,海岛旅游没有先例,需要探索。
“目前,南方也有一些无证的海岛,进行了旅游开发,但是我们这边和四季都温暖如春的福建广东等地比,还是有区别的,我们这里四季分明,冬天相对比较冷,是旅游淡季,不能简单地参照对比。”
杨伟华说,建成后的大羊屿岛,主要有会所和游艇俱乐部两个部分,吸引的人群主要以江浙沪的高收入人群为主。公司准备在3到5年内投资五个亿,现在投入的钱,主要是他们公司自有资金,将来还会为大羊屿岛的持续开发设立专项的发展基金。
“最早下个月,就可以正式进行开发建设了,到明年,那就完全不一样了。”杨伟华兴奋地说。
杨伟华估计,到明年夏天,这个曾经荒芜人烟的小岛,将会变成以游艇业为主的高端休闲度假区。在岛上,你可以吹到最新鲜的海风,还可以享受最时尚的休闲度假方式。
但不论自己的海岛开发之路成功或者失败,杨伟华都会坚持自己的梦想。
因为,有梦想就没有失败!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