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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近4800万景观工程成烂尾 拟改址重建遭炮轰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3-01-18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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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评:造价近4800万说停就停,当儿戏呢

  1月14日,在深圳市两会上,备受市民关注的深圳湾观景栈桥工程遭到“炮轰”。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大声质问这个工程为何停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而此前,这一造价4799.24万元的工程甚至被公众指责为烂尾工程。1月15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回应称,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重新调整桥址。然而,为何选址的问题在规划阶段没有发现?问题到底出自哪里?(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造价近4800万的景观工程竟要“改址重建”,遭到“炮轰”理所必然。政协委员的一连串质问值得反思,也必须要回答。

  既然属于“严禁施工区域”,国家法律在先,这项观海桥工程规划设计在后,为何规划设计会出现这种低级的错误?这样一项重大工程,不是小孩子玩积木,岂容儿戏,当初在选址、设计时就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听证,按照决策程序进行科学论证。

  如今,重新改址设计建设,这中间又要枉花多少财政资金?这是不是严重的失职?“选择错误”不是决策失误的“临时工”,不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在现行决策体制之下,因官员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皆由公共财政埋单,而决策者往往可以轻易免责。正是“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的缺失,才导致一批批工程的盲目上马,“半拉子工程”、“烂尾工程”的一再出现。

  杜绝类似“选择错误”的决策失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责任追究程序、健全处罚体系,强化责任追究主体的作用,加强决策监督,形成党纪、政纪、法律处罚的不同责任等级,根据决策失误导致损失程度和应负责任大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深圳湾观景栈桥工程“选择错误”的问号应拉直,责任应明确,追究应到位,并给公众一个说法。(左崇年)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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