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老乡称其在家乡口碑好 当地人多知其绯闻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2012-11-26 15:43:00
费三元
市委表示,对于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25日从重庆市纪委获悉,11月23日重庆市委决定对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立案调查后,市纪委调查组正深入开展工作,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对于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一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纵深
“不雅照”书记雷政富的生意经
爆料人称,雷政富弟弟承包重庆垫江县多个市政工程土石方项目
近日,网上对“不雅照”书记雷政富的经济问题讨论十分热烈。有爆料人称,雷政富任垫江县委书记时,将县里主要工程都包给其弟雷政奎做。昨天,记者来到重庆市垫江县,调查雷政富在当地主政时期的“生意经”。
奎龙公司地址难寻
2002年12月至2006年12月,雷政富任垫江县委书记。据爆料人朱瑞峰透露,垫江县先后建设的桂东大道、桂西大道、迎宾大道、桂南大道、桂西河改造、渝东商业城、盛世华都、电力新村、县医院职工宿舍、县医院新大楼的土石方都由其弟雷政奎承包。此外,垫江县的路灯、绿化等工程也全部由雷政奎承揽。
大量的市政工程令垫江城区面貌大为改观,其中迎宾大道是双向8车道,80米宽,2003年底通车,当年在垫江这样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县城引起了很大争议。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显示,雷政奎是重庆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位于重庆市垫江县人民西路85号,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成立时间是2005年4月5日。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垫江县人民西路85号,这是一处楼房的底层商铺,卷帘门紧锁。
隔壁83号是一家药房,药房的老板告诉记者,十几年来,85号一直是垫江县自来水公司的仓库,从未租给过建筑公司。他也未听说过奎龙公司。
记者向多位垫江的建筑公司老板和房地产商打听,对方都知道雷政奎,但都不清楚奎龙公司在什么地方。
被曝低价竞标 虚报工程量
雷政富的一名长寿县老乡告诉记者,雷政富在家乡的“口碑很好”,老乡有什么困难找到他,只要能帮忙的他一般都不推脱,尽力给予帮助。
此外由于在垫江的基础设施建设搞得好,当地普通民众对雷政富评价不错。而据当地认识雷的人士称,雷对县里老领导们十分照顾,帮助安排子女入学就业,因此在官场颇被赞扬。但当地人大多也都听过雷的绯闻。
一位垫江的房地产老板告诉新京报记者,雷政奎本是当地的农民,雷政富当县委书记后,雷政奎才开始承包工程,变成建筑公司老板。
雷政奎专做土石方工程,因为土石方工程是前期工程,回款快,且工程简单,无需复杂技术和管理,而且做手脚较容易。
多位建筑公司老板都称,雷政富担任县委书记后,县政府投资的各种工程多数都交给雷政奎做。
上述房地产老板介绍,由于县里工程都需要经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雷政奎往往采用“低价竞标”,后期再虚报工程量的做法。
由于雷政奎竞标价低于其他建筑公司,甚至低于成本价,他可以顺利拿到大部分政府项目。项目开工后,雷政奎会虚报工程量,获得超额利润。如果仔细核查,虚报工程量很容易查出,但由于雷政富的关系,雷政奎的作弊手段从来都未被查处。
一些有求于雷政富的建筑公司老板,也会以更高价承包雷政奎手上的工程,令雷政奎赚取差价。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雷政奎手机,试图求证,其手机一直关机。
国企被指包工程讨好雷政富
垫江一位房地产老板向新京报记者爆料,2005年垫江县国有重点企业重庆鼎发实业有限公司在垫江县澄溪镇修建化工厂。虽然盖工厂只用了部分土地,但为了讨好雷政富,该国企将全部征地的土石方工程都包给了雷政奎。至今,一百多亩做过土石方的土地仍然闲置。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垫江县澄溪镇,在高速路出口不远的地方,找到这家化工厂和大片平整过的土地,目前土地已经种上了蔬菜。
当地村民任树明告诉记者,这个化工厂项目是雷政富当县委书记时力推的,虽然村民们对污染企业强烈反对,但最终仍上马。
任树明和多名村民证实,撂荒的土地当年已做过土石方工程,撂荒了六七年了。当地村民对化工厂的严重污染,和土地闲置不满,多次上访反映,都没结果。
记者向鼎发公司总经理程伊彬求证,程表示,他是2010年从外地调来的,因此对当年的事情并不了解。撂荒的土地约有100亩,目前政府已经收回少部分土地建工业园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