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公安局副局长酒后欲驾警车被免职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2-11-23 15:45:00
费三元
原标题:湖南一公安局副局长酒后欲驾警车被免职
新华网长沙11月23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23日从湖南郴州市相关部门证实,日前,郴州市安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武生酒后欲驾驶警车被免职,并调离公安系统。
郴州市纪委和郴州市公安局介绍,日前,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和郴州市公安局开展的“八条禁令”专题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郴州市安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武生饮酒后已发动警车准备起步,被暗访组及时制止。
对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安仁县委对段武生作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免除安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的决定。
据介绍,“八条禁令”即为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对包括8类行为作出的禁止性规定。其中,对于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行为,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