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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一获批地块闲置19年未得任何开发
来源:光明网 作者: 2012-11-23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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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底,虹口区由于种种原因已批而未开发的地块就达45幅,其中时间最长的地皮已经“晒”了19年。针对上述地块脏乱差的情况,虹口区政协近日开展调研并提交提案。目前,上述建言已被该区政府积极采纳,并成立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小组和停缓建项目处置领导小组,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推进力度。
调查表明,这些长期搁置的地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缺失和安全隐患。地块一旦进入动迁程序后,原先的物业管理公司撤出,交由动迁公司实施动迁。其间,部分开发商由于资金短缺导致动迁公司停止动迁并撤出,使得一些地块长期无人管理,有的成了流动摊贩的聚集地、地下餐饮的加工点,有的成了违章建筑的大本营,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调查反映,虹口区长期搁置的待建地块分为批租而未实施动迁、批租后已实施部分动迁、已动迁但未开发等三大类型,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动迁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二是因涉讼被查封,导致开发主体不明。
虹口区政协提交的这份提案指出,部分待建地块长期“晒太阳”,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又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向社会第三方购买法律服务,由第三方对部分涉讼地块开展调查评估并给出最优解决方案。对无法继续开发的项目,应采取行政或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同时,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管,通过平台牵线搭桥,让有开发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开发。要一事一议,一地一案,督促地块权利人加快开发建设。要及时、妥善地解决涉讼被查封地块的相关问题,或拍卖、或收地,使其进入新一轮开发程序。
继续做好部分待建地块的后续工作,或垫资完成拆迁收尾,作为土地储备;或对这些待建地块进行重新评估,重新确定开发商。对近年内确实无法启动开发的待建地块,要从两方面加以管理利用:对已完成动迁但迟迟未开发建设的地块,可动员鼓励开发商设置社会临时停车场对外开放,缓解“停车难”;亦可临时征用,进行短期使用功能开发,并进行有序管理。对已实施部分动迁的地块,在项目正式启动前,应交由所属街道对腾空房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群居、群租,也可设立居委会临时办公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对待建地块进行有效利用。
目前,这份提案被区政府积极采纳。后者成立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小组和停缓建项目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先易后难、分类处理、以用为先”的原则,切实加大了闲置土地的处置推进力度。“净地促开工、毛地促动迁、依法收回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等措施多管齐下,部分长期搁置的待建地块的开发利用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调查表明,这些长期搁置的地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缺失和安全隐患。地块一旦进入动迁程序后,原先的物业管理公司撤出,交由动迁公司实施动迁。其间,部分开发商由于资金短缺导致动迁公司停止动迁并撤出,使得一些地块长期无人管理,有的成了流动摊贩的聚集地、地下餐饮的加工点,有的成了违章建筑的大本营,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调查反映,虹口区长期搁置的待建地块分为批租而未实施动迁、批租后已实施部分动迁、已动迁但未开发等三大类型,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动迁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二是因涉讼被查封,导致开发主体不明。
虹口区政协提交的这份提案指出,部分待建地块长期“晒太阳”,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又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向社会第三方购买法律服务,由第三方对部分涉讼地块开展调查评估并给出最优解决方案。对无法继续开发的项目,应采取行政或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同时,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管,通过平台牵线搭桥,让有开发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开发。要一事一议,一地一案,督促地块权利人加快开发建设。要及时、妥善地解决涉讼被查封地块的相关问题,或拍卖、或收地,使其进入新一轮开发程序。
继续做好部分待建地块的后续工作,或垫资完成拆迁收尾,作为土地储备;或对这些待建地块进行重新评估,重新确定开发商。对近年内确实无法启动开发的待建地块,要从两方面加以管理利用:对已完成动迁但迟迟未开发建设的地块,可动员鼓励开发商设置社会临时停车场对外开放,缓解“停车难”;亦可临时征用,进行短期使用功能开发,并进行有序管理。对已实施部分动迁的地块,在项目正式启动前,应交由所属街道对腾空房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群居、群租,也可设立居委会临时办公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对待建地块进行有效利用。
目前,这份提案被区政府积极采纳。后者成立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小组和停缓建项目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先易后难、分类处理、以用为先”的原则,切实加大了闲置土地的处置推进力度。“净地促开工、毛地促动迁、依法收回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等措施多管齐下,部分长期搁置的待建地块的开发利用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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