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公安副局长受贿删通缉令 没办成事被举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2-08-18 07:35:00
费三元
台州一公安副局长受贿删通缉令
收40万元没办成事被举报后获刑12年
据新华社电 17日,浙江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透露,台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原副局长张文聪在受贿40万元后,承诺帮逃犯删除网上通缉令,后被举报落网。张文聪以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11月,颜某因组织六合彩赌博被黄岩警方通缉。害怕之余,颜某决定找人摆平此事。她通过朋友找到了时任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的张文聪,称“你把我的网上通缉撤下来,不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只要办好事,钱不是问题”。张文聪同意帮忙,但他知道自己出面办事必然授人以柄,于是让“跟班”杨仙灵出面谈判、收钱,自己当一个幕后策划者。颜某最终同意给付80万元,双方商定先行支付40万元现金,事成之后再支付40万元。
2009年1月8日下午,双方以借款的方式,签订了一张40万元的借条。张文聪承诺,两个月内把事情办好。钱到手后,杨仙灵随即将钱存入银行,后被张文聪以各种理由要回。两个月的承诺期内,张文聪不仅未能帮助颜某删掉网上通缉令,颜某还在台州落网并被判刑。颜某认为张文聪收钱不办事,要求退回40万元,但张文聪贪财,硬是不肯把到手的钱退回。
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2009年11月,颜某向台州市检察院举报张文聪,并提供了银行取款凭证、通话录音等资料。杨仙灵被抓捕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供述约请、商谈、收钱、取钱都是受张指使。
2011年3月29日,张文聪被传唤到案,但拒不交代任何问题,一口咬定是因自己不肯给颜某办违法的事情,她才将其举报作为报复。今年3月26日,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张文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6月19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文聪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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