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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规划局多措并举 提效能 促发展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伯涛   2017-08-07 16:48:00

关键词: 胶州;规划局;审批

  大众网胶州8月7日讯(记者 郭伯涛 通讯员 刘姗姗)近期,胶州市规划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开展的“三进三促”活动,全力秉承服务群众、便利群众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全新的服务理念、全新的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审批程序,严格规划管理,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一、推行阳光审批,严格实行规划审批信息公开

  胶州市规划局将规划审批信息分别通过行政许可“窗口”、胶州市行政执法平台、胶州市规划局网站等平台及时进行公开。为更加方便群众咨询办事、提高工作效率,规划局以加强窗口建设为平台,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在市网上审批系统和规划局网站公开了规划职责权限、审批依据、办理流程、审批期限、证书查询、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申请表格、明白纸等, 并在行政审批规划局大厅窗口明显位置摆放明白纸、办理流程等材料,使建设单位能全面了解规划审批的相关事项,及时监督规划审批情况。

  二、实行并联审批,积极推进规划审批提速增效

  目前规划局已按照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发改投资〔2015〕341号)要求, 对已有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各科室并联审批,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压缩审批时限,快速推进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从2015年开始,将工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均提速50%以上。

  今年,胶州市规划局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全面提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服字〔2017〕31号)文件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继续压缩审批时限,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分别压缩为2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速50%以上,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

  三、精简审批材料,全力提升规划服务效能

  为积极做好全市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的工作,市规划局按照《青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青厅字〔2016〕51号)、胶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2017年8月1日起,取消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等七项审批事项中“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盖章类材料,仅保留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中“项目所在地镇办意见”盖章材料,即各审批材料不再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文化服务中心盖章。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报建单位提报材料,极大缩短了材料准备时间,得到广大报建单位的一致好评。

  四、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规划服务品质

  一直以来,胶州市规划局紧紧围绕“高效、便民、廉洁、规范”的宗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调度、明确具体措施,尤其注重行政审批规划局大厅窗口的各项建设,旨在全面提升规划服务品质。在日常工作中,规划局大厅窗口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始终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创优质服务质量。对符合规划要求、资料齐全的建设项目,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踏堪现场,明确办理期限。暂时因为资料欠缺或其他原因还不能报建的项目,办理人员认真解释、指导,发放《规划业务办理流程表》,争取让其在最短的时间达到报建规范的要求。对于已经受理录入规划信息系统的项目,窗口在承诺的期限内尽量缩短办理时间并及时通知服务对象,让报建单位第一时间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张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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