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建起青岛首支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
来源:大众网 2017-07-21 14:07:00
领导为志愿服务队揭牌
颁发聘书
志愿者们宣誓
大众网即墨7月21日讯(通讯员 张光明 王希东 朱洁)7月20日,山东省即墨市司法局、即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建的即墨市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成立,这是即墨市也是青岛地区首支由律师等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治宣传公益志愿专业化队伍,填补了即墨市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的空白。即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即墨市文明办主任韩树勋、即墨市司法局局长李永军共同为“即墨市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揭牌、授队旗、颁发证书。
据了解,“即墨市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是志愿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的公益性队伍,遵循自愿、择优原则,在即墨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中,招募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较强宣讲能力,且有奉献精神,有志参加社会法治宣传公益活动的人员,按照“春风化雨,法润万家”的志愿服务理念,通过志愿服务团深入群众一线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全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市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据即墨市司法局李永军介绍,近年来,法治宣传教育新理念全面推开,“民本式普法”“精准靶向式普法”“点对点式普法”“订单式普法”“休闲式普法”“小手拉大手式普法”“联动式普法”“网格式普法”“电子屏普法”“短信普法”“微博普法”等10多种普法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得以推广应用,法治宣传月、周、日等常项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全面创新。即墨市先后荣获“省级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市、区)”等荣誉称号,即墨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单位”“青岛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为充分整合法治宣传公益队伍和力量,在即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即墨市司法局、即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建“即墨市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为广大有爱心、有热情、有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一个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平台。
即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即墨市文明办主任韩树勋介绍,近年来,即墨市扎实推进公益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多元化建设,社会公益组织不断兴起和发展,相继诞生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公益组织。“即墨市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 是法治即墨建设的需要,作为即墨市成立的青岛首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治宣传志愿专业化队伍,填补了即墨市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的空白。这支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伍,要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做出品牌,做强、做优、做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全市志愿队伍的标杆。
“我们将践行‘春风化雨,法润万家’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增强志愿服务队社会服务意识,深入到校园、企业、村庄、社区等加大法治宣传公益活动,为增强全面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为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即墨市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队长周菲说。
当天,即墨市春雨公益法治宣传志愿者们还来到即墨国立职业培训学校为在这里培训的30多名月嫂举办了法治讲座。还分别到即墨市龙山街道东程哥庄村开展暑期中小学生法治小课堂、到即发幼儿园“法治安全教育”等法治宣传志愿活动。
责任编辑:杜静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