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部分月底前发放
来源:济南日报 2015-05-22 17:17:00
记者今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及补发的养老金预计将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是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近37万人。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如在2015年1—4月已去世且已办理减员的,待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出台后,将随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一并补发调整的养老金。
●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
●因今年调待首次与缴费年限挂钩,如退休人员对缴费年限有异议,已转社区的可到所在的劳动保障中心反映,未转社区的到所在单位反映。帮你算算账
◆本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二部分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
第三部分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退职)人员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增加。◆以某退休职工2014年11月退休为例,缴费年限为30年,2014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
本次调整
125+60+3000×3.3%=284(元)
自2015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284元。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月底前,将收到补发养老金1136元。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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