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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免费白内障复明工程正式启动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06-14 11:03:00

关键词: 崂山区免费白内障复明工程正式启动
  

  大众网青岛6月14日讯记者 宿大祯 通讯员 张华)为解决白内障患者致盲问题,改善白内障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崂山区政府实事之一--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正式启动

  具体实施范围为具有崂山区户籍或崂山区常住居民且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符合白内障手术指征并自愿接受免费手术的白内障患者。(注:常住居民是指已办理《居住证》证明或能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崂山区房产证明的居民。)

  手术对象确定

  1.由定点医院进社区筛查,向符合白内障手术条件的患者出具《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拟手术告知单》。

  2.或由患者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并开具诊断证明。

  个人手术申请

  自愿接受免费手术的患者申请白内障复明手术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手术告知单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由本人或家属持拟手术告知单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所在社区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填写《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手术申请表一》;

  3.户籍居民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常住居民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卡(职工医保卡或居民医保卡)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原件由社区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核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初审;

  2.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3. 复审通过后,以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汇总上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核;

  4.崂山区集体户口居民需将材料直接提交居住地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5.资格审核通过后,《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手术申请表一》返还申请人。

  手术治疗友申请人持《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手术申请表一》自行选择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定点医院为:市立医院东院区、青岛眼科医院。

  由定点医院安排患者术前检查、入院、术后护理、随访等工作,手术定点医院与患者签订手术协议,负责手术患者术后定期随访,并按照要求对手术质量进行评估。

  定点医院完成手术后,患者医疗费用首先按照医保有关规定报销,自付部分由区政府统一支付,患者不承担任何白内障手术费用。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宿大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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