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男赴苗寨买新娘变越南妹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4-10-22 09:40:00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平等,反对买办婚姻。台州市仙居县一名当地人和4名云南人组成犯罪团伙将从越南拐卖来的7名“越南新娘”,当作“苗族妹子”贩卖给当地的“大龄剩男”,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仙居法院对这五人分别判处6年到12年不等刑期,其中4人量刑在10年以上。
苗寨新娘变越南妹
2010年,蒋某某在台州临海认识了云南人李某,并开始同居。两人回到仙居后,得知蒋某某找了个云南来的男朋友,当地很多“大龄剩男”向李某打听花钱买“云南新娘”的路子。
2011年9月,蒋某某和李某带着一名王姓的仙居“大龄男子”直奔云南,其他三人将他们安排到了当地的一处“苗寨”挑选妇女。王某很快相中了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姑娘皮肤有点黑,大眼睛,额头有点宽,看着有些“异国情调”,王某试着用普通话和姑娘交流,但蒋某某等人告诉他,姑娘是苗族人,没上过学,不会讲普通话。
姑娘的“父母”也向王某保证,女儿从未结过婚,确实是苗族人。经过一番谈价还价,最后王某将3.8万元礼金交给了姑娘“父母”。王某还按照当地的风俗,买了两只鸡办了一桌酒席,算是把人正式娶到手。离开云南前,王某还额外给了蒋某某等人10000元的辛苦费。
在王某之后,蒋某某等人以相同的形式多次带领仙居籍男子到云南“选老婆”,并以3万元到4万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假婚嫁的方式贩卖给7名仙居男子。其实,蒋某某口中的“云南新娘”是他们拐卖来的越南籍妇女,包括在苗寨里的女子父母都是他们找人假扮演的。他们这么做,一来可以“掩人耳目”,二来也可以让买方不必有太多顾虑。事实上,一些买主即使事后得知真相,一般也“心甘情愿”接受。
蒋某某等人通过这7起“跨国婚姻”非法获利30余万元,“我以为就是帮别人介绍老婆,没想到是这么重的罪。”在法庭上,蒋某某听到宣判后懊悔万分。
买卖跨国婚姻的尴尬
据了解,越南女子愿意来到中国,是因为她们渴望摆脱贫困,想靠着结婚过上好日子。中国男人愿意娶越南女孩,是因为花费低,而且女孩子温柔贤惠漂亮,不要求房子车子。这对一个男人,绝对是天上掉下的一个馅饼。有想嫁的,有想娶的,团购越南新娘的现象自然就出现了。然而,越南新娘在外嫁他乡之后的处境却非常尴尬,受歧视、家暴、虐待、落跑的新闻频繁曝出,这种基于买卖关系的婚姻已经滋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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