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知名专家门诊费涨10倍 贵不贵?
来源:人民日报 2014-09-23 10:32:00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确定自9月15日起,青岛市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较之前上涨超过10倍。涨价幅度为何如此之高?医生能够从中分配到多少?百姓的看病负担会不会加重?对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编 者
一问 专家号为何涨10倍
体现高级别医师技术价值,实现分诊就医
记者:推出100元专家门诊是出于什么考虑?这与普通专家门诊有何不同?
青岛市物价局副局长秦青松:制定知名专家的门诊诊察费,能够体现高级别医师的技术劳务价值,是对高级别医师的一项鼓励政策,也是青岛落实加快人才引进战略的一项配套政策。如此一来,既可以解决大病小病都找知名专家的问题,实现分诊就医,又可以让知名专家充分发挥专长,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诊察,满足疑难杂症患者的需求。目前纳入目录的知名专家共有100名。
为保证诊察质量,青岛制定了相应规定,包括知名专家门诊诊疗室环境及装修水平应优于普通诊室,设独立诊室和候诊区,每个诊室配一名护士协助工作;规定了问诊时间和问诊人次上限,要求每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的时间不超过两次,每次半天,不超过15个号,以延长专家与患者的交流时间,满足患者优质优价的需求。
记者:为什么定为100元?目录列出的百位专家是如何确定的?
秦青松:一方面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另一方面也是认真总结了青岛相关经验,并借鉴了相关城市的做法。青岛已经在青岛眼科医院等医疗单位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青岛此次参照了外地同类城市的收费标准,并考虑了青岛的经济水平和市民的承受能力。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收费标准只是一个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如果广大患者满意,今后将继续完善相关收费政策,吸引或邀请北京、上海等地知名专家来青岛坐诊。
青岛市卫计委副主任魏仁敏:100元诊察费的分配,原则上由各试点医院扣除成本后全部支付给知名专家。至于目录列出的100位专家,除了具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身份之一,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拔尖人才、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等。
二问 老百姓负担得起吗
挂专家号多为疑难杂症,已被大病保障覆盖
记者:专家号涨价了,老百姓会看不起病吗?专家诊察费可以报销多少呢?
青岛市社保局医保资格处副处长李浩: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因此,青岛现行的专家门诊诊察费并未纳入全市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此次的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也不纳入。
去看专家号的患者不少是因为疑难杂症。目前,青岛按照参保人群和缴费标准的差异,分别给予了不同的大病保障政策。
其中,城镇职工和居民享受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和大额医疗补助金两项待遇,农村居民则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两项待遇。青岛城镇职工、居民和农村居民年最高保障额度已分别达到80万元、77万元和48万元。去年,大病保险资金共为5.7万大病患者支付了医疗费6660万元。
魏仁敏:这些知名专家除了每周看两次知名专家门诊之外,其他时间都要从事疑难病人会诊、住院病人查房、手术、教研等工作,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如在普通专家门诊接诊,病人仍按每次9元的标准缴费。
记者:100元专家号应该如何预约?专家号涨价后,普通门诊号会增加吗?
魏仁敏:目前,知名专家号由患者通过门诊进行挂号。今后我们还将探索通过网上预约或者其他形式预约。
由于此次确定的知名专家数仅占全市专家总数的1.2%,接诊患者数也仅占全市专家门诊接诊患者数的5.9%,所以实行知名专家门诊后,普通专家门诊患者不会增加。只是不同患者在对专家进行选择时,将更为细化。
三问 挂号贵了药还贵吗
8家医院已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零差率销售
记者:提高专家诊察费,体现了分级诊疗的思路,那么破除以药补医、药品加成等改革工作开展得如何?
青岛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纪金亮:2013年2月1日起,青岛市第一批试点区市8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全部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取消药品加成后,试点医院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并将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支付范围。
8家试点医院基本药物和中标品规常用药品,全部实行省网采购并严格执行省网统一招标价格,基本药物配备比例达80%以上,同时也加大了对试点医院的财助补偿力度。从评估情况来看,医药总费用增幅明显放缓,药品收入由升变降,出现拐点。
目前,我们在试点基础上制定《青岛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相关配套文件,以期做好第二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准备工作。
记者:目前青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进展如何?二保合一后,老百姓报销会更实惠吗?
纪金亮:近年来,青岛市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今年6月底,青岛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6.7万人、81.7万人和436万人,实现了全民医保。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水平,也提高到340元。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91.8%、77.8%、75%;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0万元、17.2万元、17.2万元。
此外,青岛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3亿元,将所有人群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将儿童白血病等22类重大疾病和其他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纳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经城镇、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低收入家庭,还会实施特殊救助。
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9.73万人次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合计2.59亿元。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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