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终止多家医疗机构医保资格
来源:京华时报 2016-06-14 09:35:00
市人社局13日宣布,自2016年6月13日起终止与中国舰船研究院北京舰船医院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这次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北京舰船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状态变更的通知”的规定,经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自2016年6月13日起终止以下1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据了解,终止协议后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名单列表
1.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街道荣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2.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魏染社区卫生服务站;
3.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卫生所;
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东八间房社区卫生服务站;
5.北京市朝阳区东风街道石佛营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6.中国舰船研究院北京舰船医院;
7.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医务室;
8.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雷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9.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10.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社区卫生服务站;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门诊部;
12.中国人民解放军66400部队骨病专科医院;
1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门诊部;
14.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医院;
15.北京燕化凤凰医院化工四厂综合门诊部;
16.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医院(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17.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镇药店。(记者赵鹏)
责任编辑:宿大祯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