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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1-12-20 14:03:00
费三元
■屡屡犯案
只因误闯包间将其打成重伤
起诉书显示,10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重大治安案件,甚至与命案相关。
1999年7月16日,聂磊当时在中山路开办红星游乐城,有三人为安某经营的龙山游戏室发广告 ,来到红星游乐城,双方打了起来。当晚 ,聂磊得知情况后,将安某训斥后,才将被打的三人送往医院救治,后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 ,聂磊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安抚,为死者购买墓地,并向死者父母提供一套住房,每月付给他们5000元钱。
因怀疑妻子周某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将朱某带到昌乐路一家茶楼,将其面部打伤。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当年4月13日,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劫持至面包车上,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身上……
2000年4月10日凌晨,聂磊在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 ,王某等人误闯入他的包间。聂磊的手下便持枪冲进王某所在的包间,双方争执不下,这些人便朝王某开枪,击中其颈部、胸部,导致重伤。事后,聂磊命两个弟兄跟王某谈判,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凌晨3时 ,聂磊因怀疑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打伤了自己一名手下,指使几名弟兄驾车跟踪其至台东六路乾坤火锅城,并闯入包间,将李某强行挟持到宁夏路东段的一处山坡进行围殴,打断了对方的双腿。
2006年12月5日,因33路公交车队停车等原因影响“新艺城夜总会”生意,聂磊指使手下殴打车队队长,伤情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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