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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市的银脉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   2011-05-30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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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华银行:德占时期的“央行”
    1898年2月15日,德军远东舰队司令棣利斯向德国海军部建议 “德华银行从速在青岛成立汇兑机构。”
    1899年5月15日,德华银行在青岛设立分行,发行货币、代收关税和铁路运费,从事国际汇兑、存款、贷款等基本业务。它还开办保险公司,大量投资工商业,投资开办了山东铁路公司、山东矿山公司,并以低息贷款支持德国洋行控制青岛、山东的对外贸易,垄断青岛金融业。
    在德华银行之后,各国银行也纷纷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1912年1月英国汇丰银行设立青岛分行。1913年11月,日本横滨正金银行设立青岛办事处,万国储蓄会青岛分会、俄华道胜银行等也相继进入青岛。
    中国商人传统上没有保险习惯。德占青岛后,即着手引进欧洲已成熟的保险预警制度,发展城市保险业。据《胶澳发展备忘录》记载,1899至1900年,外资保险机构陆续成立,德华银行、禅臣洋行、礼和洋行、北德轮船公司等纷纷来青开发保险业务。1911年,青岛地区有17家保险代理商代理着41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其中大多数是英国公司,德国公司有9家,中资保险公司仅有华通一家。
    为加快青岛金融业发展,德国对驻青外资银行加强了管理。首先,统一货币发行。发行权交予银行而不是由政府直接发行,充分利用外资银行在中国各贸易口岸遍设分号的优势,降低货币发行流通成本。其次,加强对银行业监管。为防止银行动用现货储备过度投机,规定银行只能开展指定范围内的业务,不得搞投机买卖。参考美国银行法的做法,要求德华等发钞银行必须对发行的钞票按面值进行保险,以免消费者遭受损失。规定货币发行银行每月向政府汇报一次钞票流通情况,每季度在政府指定的报纸《胶澳官报》上发布钞票流通情况。同时,政府向银行董事会全体会议及股东大会派全权代表,通过他们随时检查银行的账目。
正金银行:
助推日资主宰青岛经济
    1914年11月,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强行接收了德国在青岛的政治经济特权。日本银行大举进驻青岛,掌控青岛金融业。横滨正金银行、龙口银行、朝鲜银行、青岛银行、日升储蓄银行、正隆银行等相继在青岛开设分支机构。
    1913年11月,横滨正金银行设立青岛办事处。1914年日占青岛后,横滨正金银行接收原由德华银行青岛分行经办的代收关税和铁路运费业务。1915年11月,横滨正金银行青岛办事处开始发行银元券,强制流通,排挤其他货币。1918年9月,发行额达873万元,成为青岛地区主要流通货币,发行兑换券也由青岛流通到胶济铁路沿线。同时,在日本垄断资本的支持下,正金银行操纵青岛存放款利率、外汇行市以及银两与钞票兑换差价。
    实力强大的日资银行大量投资对外贸易和工业,支持日商到山东内地收购花生、棉花、牛脂等各项土特产,而青岛银行、龙口银行、日升储蓄银行等日本中小银行则提供小额低息贷款,使日本小资本家在青岛开展贸易,日商的势力范围延伸到胶济、津浦两线,山东贸易权被控制在日商手中。同时,日资银行采取各种措施扶持日本企业,以优惠利率发放贷款,日资工业企业迅速形成规模,成为主宰青岛经济的主要势力。
    这一时期,日商保险公司纷至沓来,包括三井公司、三菱公司,保险业遂操诸日人之手。
    1920年,青岛取引所设立,青岛证券业开始兴起。以日资为主的青岛取引所操纵着交易市场,直接或间接地左右着青岛的商业,这种局面直到1930年中国民族资本青岛物产证券交易所设立才结束。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青岛的金融业仍操诸于横滨正金银行。1927年青岛各日本银行存款总额为日金574万元、银元1157万元;放款总额为日金374万元、银元486万元。其中,横滨正金银行约占半数以上,而当时青岛中资银行的存款总额却不抵正金银行一家。

青岛银行中心

  20年代末至30年代,全国性大银行逐步将分行设在青岛,国内南北各地商业银行也纷纷来青布点,希冀通过青岛辐射山东及河南腹地。
    其时,青岛特别市政府对金融采取扶持政策,青岛银行中心建成、筹设青岛农工银行等政策,加快了青岛成为山东金融中心的步伐。
中山路、馆陶路:青岛华尔街
    1930年—1935年,山东有国内和省内设立的银行15家。这15家银行中,有14家在青岛设有总行或分行,而济南只有11家。青岛银行业营业额也远远超过济南,业务辐射全省及连云港等地。
    银行业向青岛集聚,使青岛银行业拥有的资本和存放款业务量迅速增长。据1934年的《财政年鉴》全国注册银行一览表 (不含中央银行与特许银行和省市银行)载,青岛市在全国同类大城市中居第6位,资本额为110万元,存款额为4312716元,放款额为4495380元。
    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金融机构众多,设置高度集中,即坐落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当时青岛银行主要集中在中山路、馆陶路一带。30年代,青岛中山路银行林立,有中国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大陆银行分行、上海银行分行、中国实业银行分行、明华银行6家银行;与中山路平行的河南路设有金城银行分行、青岛农工银行总行、山东民生银行办事处、浙江兴业银行支行、盐业银行分行等5家银行。另外,中山路南北穿过的湖南路上有东莱银行分行,保定路上有中央银行分行,天津路上有中鲁银行总行,胶州路上有山左银行总行。中山路向北延伸的馆陶路则是外资银行大本营,汇丰银行青岛分行、横滨正金银行青岛支店、朝鲜银行青岛分行、麦加利银行青岛分行、德华银行青岛分行、万国储蓄会青岛分会等外资银行绝大部分设置在此,中山路及其向北延伸的馆陶路等街道构成了 “青岛的华尔街”。
    全国重要的银行分行集中在青岛设立后,依照经济区划和经济联系设置,从而形成一个以青岛为中心、辐射其他城市的资金流通网络,通过广泛开展的金融业务,极大地增强了青岛银行业的力量,改变了山东省的金融割据形势,青岛逐步成为山东金融中心。
经营银行事业“最善之区”
    众多金融机构缘何能在短短时间内聚集青岛?其中既有政治因素,也有地利之优。
    1925年,张宗昌掌权山东后,滥发军用票及金库券,扰乱了济南金融业发展。1928年“五三”惨案后,济南工业遭到严重破坏,纺织业200多个厂家多数停产歇业。1930年,韩复榘当政后,与南京国民政府分庭抗礼,截留地方税收,扩充军队。在金融方面施行独立政策,直接参与制定金融政策,设立官办山东民生银行,经营银行业务,并代理省库,吸收资金。
    济南金融业军阀割据化使得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调整在山东的金融政策,以扭转局面。南京国民政府决定从已成为直辖市的青岛入手,努力建立一个为其服务、重新掌控山东金融乃至经济的体系。受此影响,这一时期,全国性大银行将分行设在青岛,并管理沿铁路线设置的支行或办事处。
    就青岛小的政治因素而言,当时的市政府发行公债向银行借款的需求加速了银行业发展。1935年,青岛特别市政府发行了150万元青岛市政公债,1936年又发行了600万元青岛市建设公债,这些公债全部委托银行打理,促进了银行资本的迅速增值。
    而从地利之优来分析,青岛绾南北中枢,非其他城市所能比。
    青岛地处沿海,不仅是山东物产的集散中心,而且是华北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还与上海、天津、北京等大城市商贸关系密切。据《中国实业志》载,“青岛为北方重要门户,出口土产颇多,且有国府成立,北伐完成,南北统一后,地方安全,商业兴盛,1930年之世界不景气影响,尚未波及,故银行事业,亦较有生气也。”
    而各银行选择在青岛设立分行的原因,可从一些银行档案中管窥一二:1930年财政部关于中国实业银行在青岛添设分行的档案记载:“青岛一埠绾南北之中枢,近年来商业蒸蒸日上,敝行在济南本设有分行,兹嫌相距太远,汇划款项殊感不便,拟在青岛添设分行。”1932年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档案记载:“青岛一市,实经营银行事业最善之区,生机勃郁,利源繁博”。
    作为山东最大的商埠,青岛又是产业比较集中的城市,随着经济发展,进出口商品的集散、工农业产品的销售等,都需以资金流动为基础。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也使内地资金日益集中到沿海通商口岸——青岛,二三十年代青岛进出口贸易额很大,因而对资金需求量也随之放大,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来满足市场的需要。另外,当时中国农村经济萎靡,现金多流向城市,民族工商业有了较快发展,从而形成较多的积累,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金融业发展。
第四公园与青岛银行中心
    二三十年代青岛迅速成为山东乃至华北金融中心,一个可圈可点的做法是,当时的市政府搭建了一个银行业隆起的高地——青岛银行中心。
    1932年初,青岛市政府决定,将中山路第四公园作为扩张商业的区域。第四公园约计60公顷,并限定此地块必须由职业团体领租,以保持这一地块的完整性。而此时青岛银行同业公会正打算寻找新的行址,希望将各个银行集中到一处,协同发展青岛金融业。其时,中国银行因原有房屋窄小不利于办公,大陆银行、山左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上海银行、金城银行等都是暂时租房营业,这些银行亟须一个集中办公区域。第四公园竞租后,青岛银行同业公会及中国银行、大陆银行、山左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上海银行和金城银行等6家银行决定共同承租该地块,购地费用由6家银行分摊。
    对于这一地块,青岛特别市政府工务局要求,中山路为青岛市“最繁盛之通衢”,为整顿市容,所有该地块上的建筑都必须务求美善以壮观瞻。建造房屋应先将房屋临街立面草图及配置图呈送到工务局,核定后再行设计,保证维持中山路的整体环境。根据青岛银行同业公会与各银行会决议,将领租的第四公园区域加以划分:中山路、曲阜路转角为中国银行,中山路、肥城路转角为大陆银行,中山路中段部分为山左银行、上海银行,河南路、曲阜路转角为中国实业银行,河南路、肥城路转角为金城银行,河南路中段部分为银行公会。并决定几家银行同时开工建造,统一建三层连地下室共四层的建筑,屋顶是平顶,门面统一用大块蘑菇石,钢窗外加铁板,装设一座公用气炉,安装暖气管,中山路、肥城路转角及河南路肥城路转角均须以9米为半径作弧形,中山路一侧建筑物高度确定为:一层5.50米,二层4.30米,三层3.81米,自第三层顶线至屋顶高1.22米至2.42米;窗户高度一层为3.22至4.06米,二层2.86米,三层2.37米。河南路一侧,两部分因地形高低相差太大,高度可以不一致,外形上要求下部用石头,上部用泰山砖。各银行的建筑图样设计好后汇齐投标。
    1934年4月,聘请建筑工程师刘铨法监工,由华风恒号建筑会所承包开工建造银行中心,当年10月竣工。建成后,在中山路南端形成了一个银行集聚中心,银行中心楼群设计各异,错落有致,浑然一体,成为中山路上的一大景观,由中国、上海、大陆、金城、山左、中国实业六家银行使用。而之后又有两家银行迁入办公。
    1934年9月15日,浙江兴业银行青岛支行迁入河南路楼内营业,9月25日,青岛农工银行也迁至肥城路大楼内营业。这样,银行中心正东大楼集聚了8家银行,当时青岛市有银行15家,半数以上集聚于此。之后不久,太平保险公司也迁入肥城路金城银行大楼。1935年,中央储蓄会青岛分会在中国银行大楼内设立事务所。金融力量的集聚,更加方便了工商业户及青岛市民,使青岛金融业得以加速发展。
齐燕会馆与“申汇交易”
    二三十年代,青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必然伴随发生大量款项收解,这就要求金融业为商业提供信贷和资金流通上的服务,于是汇兑市场开始活跃,钱庄和中资银行成为主要汇兑机关。
    由于特殊的贸易金融中心地位,上海的汇兑即申汇成为国内汇兑市场的主体。青岛作为华北重要的贸易港口,与上海保持着密切的贸易和金融联系,申汇在青岛大量存在,申汇流通成为青岛金融事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业务活动,青岛买卖申汇交易十分活跃并最终形成申汇市场。
    青岛早期的申汇市场,设在齐燕会馆,不受资格限制,人人可以入场交易,每日上午7时,为第一次开盘时间。主要是根据银根松紧及申拆(上海的放款利率)大小,确定见票5天付款的申票行市,当场成交。据青岛交通银行史料记载,该行在1927年从发行准备金中拨出专款,仅10月至11月份,就从上海运青银元150万元,获纯利2.9万多元(约相当于月息二分),超过这一决算期汇款汇费和利息收入的1倍。据《银行周报》资料记载,1922—1931年期间,青岛银钱业从上海运回本埠的银元就有5225万元。由于经营申汇有利可图,青岛申汇市场每天成交额最多可达40—50万元,少时也有十几万元。
    青岛作为中国北方的重要贸易港口,青岛商人在与外埠甚至外商进行贸易时必然会使用上海金融机构开具的金融票据,促使青岛商家与上海金融机构发生异地金融结算。在当时中国货币不统一的情况下,异地金融结算也可以看成是两地货币的兑换。
    山东各地商号开立商业汇票,主要是经由青岛的金融机构向上海汇款。山东商人也多是通过青岛金融机构向外地乃至外商进行贸易结算。票据交换不仅是青岛与上海之间的金融联系,更是将这一联系扩大到山东各地。许多山东内地商号通过汇兑方式,经青岛同上海联系起来,扩大了业务范围和销售渠道。同样,上海商界以及外国驻沪洋行也通过青岛深入到拥有丰富资源和庞大市场的山东,以扩大销售范围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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