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部分房屋中介上调中介费 达总房款3%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3-06-06 10:34:00
“刚接到中介电话说,从6月1日起中介费上调到总房款的3%,真伤了!”市民于先生一直忙着看房,希望买套大房子改善一下住房条件,正在两套房源间纠结该买哪套时,中介费却悄然上调了。随后记者就此采访获悉,当前我市房屋买卖中介费普遍为2%,迫于店面租金上涨、员工工资上涨等成本压力,部分房屋中介机构将其上调至3%,另有部分中介仍维持2%的标准。不过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中介费可以在3%以内浮动,最高不得超过3%。
中介费一涨买房的急了
“一宿没睡着觉,想着要交那么多中介费,真是无力承担。”好不容易看上一套合肥路附近价值150多万元二手房的于先生,一想起来凭空又要多交近2万元的中介费,就烦躁不安。因为除了中介费,他还必须缴纳10多万元的税,两块加起来近20万元。于先生到处找熟人问中介费能不能便宜,但中介公司给出了明确答复:这是公司统一规定,没法降,除非是老客户或以老带新能适当给点优惠,但优惠也不会很大。
“凭什么收这么多钱啊,不就带我看了几套房子吗,跑个腿就能挣好几万?”于先生对中介费上调耿耿于怀,心有不甘的他登录房产网站,希望能找到“房东个人”发布的房源,但这些房源都不合乎于先生的预期,还有一些明明标注为“个人信息”的帖子,进去一看还是中介公司。
就在于先生为高昂的税费发愁之际,昨天刚通过个人自由交易买了一套总价102万元的顶层带阁楼二手房的宋先生乐了。“说实在的,看房看了一圈,就感觉税费太高了,所以后来我们就不通过中介看房了,直接上58同城网去找个人发布的房源,还真找到了,刚交了订金,下周就去办过户,”宋先生说,由于双方是自由交易,此次买房省了2万多元的中介费。
多数仍执行2%的标准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青岛大多是执行2%的中介收费标准,但由于目前二手房交易相对平稳,不像3月份那样因为抢搭新政末班车而出现“哄抢”局面,一些中介在收取中介服务费时也“灵活处理”,允许客户“讨价还价”。“如果是上百万元的单,还可能略降一点,几十万元的一般都不会降。”人民路一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2%的中介费一般是不能少的。除了给买卖双方介绍成功房子,中介还需要帮客户办理各种手续,因此如果总价不大,不可能会降低中介费。“如果是客户一次性付款,因为手续比较简单,可以申请降一点点费用,但也不多。”
那么,进入6月,我市房产交易中介费是否真的已上调到3%了呢?记者昨日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合肥路与劲松三路交会处一中介门店,希望购买一套浮山后的二手房。在看房路上记者问及中介费的事,带记者看房的中介小王回答说:“我们接到公司通知,6月1日起不管是住宅还是商业产权的房产交易,都按照3%来收取中介费。”记者接着问:“现在市场不是特别好啊,你们这么一提不是更没人买房了吗?”小王笑着说:“你看我们这个门店,光租金一年就四五十万元,还不包括员工工资等成本,再不调,就真的很难做了。”
“从2%提到3%,你们服务有啥特别的吗?3%由谁来承担?是买家还是卖家?”面对记者这一疑问,小王不紧不慢地介绍说:“为了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我们联合银行近期推出了房款三方托管业务,上百万的房款对谁来说都不是一笔小数目,在房产没有最终交易结束前,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有很多担心。有了托管服务,钱放在银行里,没有买家、卖家以及我们房产经纪机构三方的签字,房款谁也无法动用。从我们目前成交来看,中介费都是由买家承担的。”
【中介机构】
经营成本高 无奈才上调
记者随后向太平洋房屋、科威国际不动产、链家地产等我市各大中型房屋中介机构了解情况,“我们公司目前没有上调,仍执行2%的标准。不过说实在的,中介经营成本越来越大,收的这点费用真不够我们支出的,接下来调不调就看老板的决定了。”太平洋房屋市场部负责人郝银广对记者说,以一个70平方米的门店来说,光一年租金就要十几万元,装修费及办公费大约8万元,配备10—15名经纪人,每月薪水最低也要2—3万元,佣金提成每月要支出4万元,能给公司剩下的利润也就10%左右,利润很小。市场不好的时候,甚至出现亏损。“这里边门店租金上涨是最大的成本支出,就拿南京路一个门店来说,我们2008年租的时候,年租金才8.5万元,现在没有20万元基本拿不下来。再说员工工资,2008年底薪600元,到现在没有1500元根本招不到人。”
科威国际不动产青岛区域总经理孙杰指出:“其实物价部门当初下发的文件中也指出中介费可以在3%以内浮动,眼下中介公司经营压力与日俱增,我们倒没有给各个门店硬性规定调不调,主要是让各个门店自主决定,根据房屋性质、总价多少以及客户要求来分别对待,有些房东如果交给我们来独家代理,卖出的价格达到甚至超过房东预期,一般能收到3%的中介服务费。”其实,相比北京、广州等地,青岛的中介服务费相对比较低。比如北京市房屋买卖按照总房款2.2%的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同时部分中介以代书费等名义加收0.5%的费用,合计2.7%。广州等地是按照总房款3%的标准收取;大连在中介服务费之外还会额外收取贷款服务费。
【业内说法】
费用涨了服务得跟上
无独有偶,就在大家纷纷议论青岛部分中介公司是否上调中介费之时,北京也刚刚经历了一场与此类似的大讨论。据北京媒体报道显示,5月1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加强房屋分割出租管理、治理哄抬房价和房屋租金行为、调整佣金收取方式、标准等问题。据悉,目前北京市房屋买卖按照总房款2.2%的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同时部分中介以代书费等名义加收0.5%的费用,合计2.7%,这一标准明显高于国内其它城市。
对此,有北京市民表示,“目前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很高,在北京一套房屋动辄三四百万元,中介服务费一次就能收取好几万甚至十几万,而中介的工作付出远远不值这个价格,应该下调中介费。”几天后,链家地产董事长左晖建议,政府应考虑限制低价防止不正当竞争,放开价格“上线”鼓励竞优。他还列出了几个国家的中介行业费率,美国、日本都是4%至6%,澳大利亚为5%并限制最低价。
一名从业已有15年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介费其实和物业费相同,缴费人都在追求“质价相符”,如今困扰行业发展的问题,并非中介所称的“中介费不够高”,也不是普通购房人认为的“中介费太高”,而是因为缴纳中介费以后,市民怎样获得相应的服务。房地产经纪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这一过程有一些欠缺,被行业内外看做痼疾。近些年,虽然大型经纪公司开始朝良性发展,但更需要出台相关规范,使经纪公司对消费者、经纪公司之间,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防止出现恶性竞争、客户逃单、中介吃差价等不良现象。
最高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3%
【相关链接】
随后记者从我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1995年国家计委、建设部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双方自行交易可以这样操作
【新闻延伸】
2009年初,我市二手房合同网上备案正式启动,与此同时,买卖双方自由交易程序也启动。买卖双方未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总部或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各区交易处办理网签手续,第一步:交易双方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签订交易合同;第二步:交易双方在线商定合同条款内容,在线输入各自的合同密码进行确认后,打印合同正式文本并签章;第三步:合同签订次日后,交易双方可持相关办证手续,到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
原标题:青岛部分房屋中介上调中介费 达总房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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