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财税改革:个税更公平消费税更科学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2013-12-02 10:30:00
原标题:税改,呼应你我新期盼(热点聚·焦点击财经改革关键词② 完善税制)
唐志顺绘
“完善税收制度”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要内容写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这其中,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的改革尤为引人关注。如何理解《决定》指明的税制改革方向,这些改革又将给普通人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请看本报记者为您详解。
个人所得税
●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将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
随着宝宝的降生,王栋这个“80后”爸爸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家里现在就我一个人工作,要还房贷,还要养孩子,每个月花销都挺大的。”
在北京中关村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的王栋收入并不低,每月实际到手的有14500多元,因为妻子年初怀孕后辞了工作,加上每月要还12000多元的房贷,所以家里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王栋希望个税能够更多考虑他们这种工薪阶层的实际负担。
我国多次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工薪所得纳税人数量大为减少,但随着大城市房价、物价的快速上涨,部分工薪阶层仍然感觉支出负担较重。
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未来个税改革方向将是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进一步体现税收公平。
“当前个人所得税的最大问题不在起征点,而在于专项扣除不够精细化,尚未充分考虑市场化范围扩大给个人支出造成的压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很多国家个税设计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设计了精细化的专项扣除机制,住房抵押贷款、孩子抚养费等都可以经由纳税人申请而在纳税前给予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大体有三种:分类税制、综合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
“个人所得税作为重要的收入分配调节手段,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白景明说,《决定》中明确将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有利于个税更好发挥收入调节作用,做到量能课税。
“分类税制最大的优点是征管成本较低,但会造成征收上的不公平。”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在分类税制模式下,个税征收“认钱不认人”,只按照不同来源的收入分别进行征收,不考虑一个人总体收入情况和家庭负担情况。
“一个人的收入无论是什么渠道来源,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归集,再根据收入水平适用一个综合税率表。”张斌表示,一般来讲,富人的收入来源会更加多样,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后,一个人的多种收入将被归并到一起后进行征收,真正体现出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张斌建议,个税改革应该更加体现以“人”为中心,综合考虑收入情况和负担情况。在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后,逐步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和差别化扣除模式,从而充分照顾到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
消费税
●不会引发普遍价格上涨
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征收范围,体现宏观调控意图
“听说以后很多东西要征消费税了,买东西是不是就更贵了?”家住北京朝阳区管庄的张军工最关注的是消费税改革,“像我们这种退休工人,退休金基本够花了,就是希望物价能稳一点。”
“实际上,普通消费者完全不必担心,消费税是不会对普通消费品全面征收的,也不会引发普遍的价格上涨。”白景明说,现在对消费税有一个理解上的误区,认为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普遍征收的,会含到商品价格里推高物价。事实上,消费税在我国从来都只是针对部分产品征收,涉及民众的生活必需品不会征收消费税。
《决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这些都是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社会公平等国家宏观调控目的而征收的。”白景明说。
白景明进一步解释,消费税作为一种行为目的税,其征收目的在于通过征税让部分消费群体付出更多的成本,从而限制某些商品的消费。这些商品,要么是为了压制一些产业的发展,如烟酒、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其消费本身对社会有一定危害;要么是促进节能减排,如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随排量增加而提高,可以减少油耗和车辆尾气排放;还有就是针对高消费品,如高尔夫球具、游艇等,这些消费属于高收入阶层的特殊活动,消费者有能力付出更多的成本,这种课税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对于消费行为的调节,也会自然反映到产业发展上来,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更好实现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对部分产品征收消费税,必然会降低这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迫使相关产业作出积极调整。”张斌认为,通过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征收消费税,就会抬高相关产品价格,从而限制相关产业的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就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这样一来就可以用经济手段迫使企业采取措施降低产品能耗和污染,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房地产税
●保证基本居住需要
清费立税,在立法基础上适时推进改革
相比个税、消费税等改革的共识,房产税改革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随着房价持续上涨,房子已经成为当下很多家庭最重要的财产,房产税改革牵动着很多有房族的神经。
孙女士最近在北京丰台区买了一套200多万元的房子,因为不符合“满五年唯一住房”的免税条件,最终要多交近30万元的个税,算上契税和营业税,总的税费近50万元。但考虑到房产税可能出台,孙女士还是下决心赶紧交税过户。
“本来买房就交了这么多的税,要是再赶上房产税出台,将来的负担会更重,现在赶紧买了,至少像上海那样征新买的房子时就不会征到我头上。”孙女士觉得,现在交易环节这么多的税费,已经让购房者负担加重,如果再每年征收房产税,普通老百姓可能就更住不起房了。
“正是考虑到当前社会争议较大,《决定》中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能够更好地凝聚共识、稳妥推进改革。”白景明认为,通过立法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一方面有利于贯彻税收法定的原则,让税收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重要的是,立法本身就是一个让不同意见、观点、利益充分展现的过程,通过立法过程可以充分听取不同意见,给社会一个更加稳定的预期,最终形成一个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改革方案。
白景明介绍说,个人住房保有课税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已进行了2年多,作为完善税制、增加直接税的重要手段,这项改革有必要继续推进,但应该坚持“窄税基、低税率”的征收原则,保证一般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
“《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说明未来的税制改革将涉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张斌说,目前,房地产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的税收有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等多个税种,此外还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多项收费。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需要综合考虑这些税费征收的合理性,在全面清理减少建设、交易环节不合理税费的基础上,适度增加保有环节的税收,以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房地产市场和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未来房地产税的改革将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进行“有减有增”的综合改革,在保证税负总体平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制,充分发挥房地产税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调节收入分配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
责任编辑: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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