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调取官员开房监控获刑,说明了啥
来源:大众网 2014-08-08 11:06:00
作者:李海丰
一段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冯欣与女下属到酒店开房的视频,在2013年11月4日这天引爆了网络,开房一事次日得到湛江市纪委证实。可是,把这个视频搞到手的代价实在是大:老板雇人不懈跟踪,派出所副所长还亲临一线“指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原副所长谢某奋,就因为两次帮老板调取酒店的视频监控,并在事后收受了5000元好处费,最近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刑两年六个月。(来源:羊城晚报2014年08月06日)
官员与女下属开房被证属实,受到处罚是咎由自取,但曝光的关键证据——视频监控却因非法调取,执法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透过这起宣判,笔者认为,没有任何异议、无可厚非,身为执法人员,非法行事照样会受到法律应该的惩罚。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身为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以身作则,首先要带头遵守党规党纪,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拿这起事件来说,派出所所长的所作所为确实违反了纪律规定,在没有出示证件的前提下,在事出有因的背景下,利用职权帮助他人并从中获取好处费,这与身份格格不入,从法律层面来说,最终也受到处罚是应有之义,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官职大小,一旦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常言道:“法律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在笔者看来,透过这起警员获刑案件,给具有执法权的广大工作人员提了一个醒,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用正当合法的方式去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不能滥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这是一种违法乱纪行为,一旦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无论是谁,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笔者看来,这起警员获刑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除了给广大执法工作人员敲响警钟外,再次证明了法律权威性,正所谓“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就要求广大执法者一定要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执法队伍清正廉洁。身为派出所所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仅没有为下属树立好榜样,而且给我们社会带来很多不良影响,惩罚不是目的,希望广大执法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辜负党和人民众望。
http://www.dzwww.com/dzwpl/gdyc/201408/t20140807_10796808.htm
责任编辑: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