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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虚假的企业年报一个制度性解释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   2014-04-17 14:02:00

关键词: 招待费 制度性 虚假 谜题 国有企业

  4月份是发布年报的高峰时段,记者发现,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招待费”一词从部分央企及国企年报中消失了。去年的天价招待费今年去哪儿了,成为央企年报留下的新谜题。不少央企“其他”科目增长明显。业内人士指出,中国铁建不再公布的招待费,很有可能归入到了“其他”费用项下模糊处理。(4月16日《北京青年报》)

  曾经的“天价招待费”,转眼间就变得“烟消云散”,账务上的“辗转腾挪”让人有些应接不暇。选择性的国企年报,其真实性如何自不用言,如此“真实的虚假”显然也是社会责任不彰的表现。账面上的数字是真实的品质表达,强大的国企进账多多,但往往却出项很少——全民股东为此付出了垄断的代价,承受着“高价的痛苦”,社会股东分红更是廖廖无几,反倒是政府公共财政的“反哺”与“救助”。与之相伴的则是,哭穷叫屈与豪华奢侈如影随形。“钱到哪儿去了”的疑问,在一张“隐形化”的年报中无以洞窥。而公然的“隐而不报”行为,显然是约束和治理机制出现了问题,如何让“天价招待费”现出真身,需要一个制度性的解释,否则央企年报成“谜题”会让整个社会受伤。

  真实性既是一种会计准则,也是企业年报最基本的要求,属于法定要求和道德义务。然而,国企的年报俨然成了“任意打扮的小姑娘”,其真实性如何外界根本无从知晓。那么,究竟如何才能让国企的年报变得真实,拷问着制度的约束效力。按照正常的程序,企业年报在发布之前,必须经过真实性审查。应由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者会计事务所签署意见后,才能对外进行公布。招待费隐身的年报能顺利冲关并出笼,其审计把关无疑于形同虚设,只不过走了一下过场。

  此外,为了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国有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财政部门再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国有企业年报进行抽审的办法。换言之,部分国有企业的年报不仅要接受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还要接受政府财政部门的抽审,双重审计之下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当获得保证。然而从实际情况看,社会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待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较为随意,其所谓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根本无法保证。国有企业成为这些审计机构的“衣食父母”,而审计机构则拿自己的资质出具“通行证”,两者之间成了利益共同体。至于财政审计更是囿于各种利益考量,抽审同样走了过场。否则,虚假的企业年报就不会畅通无阻。

  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建立在完备而有效约束机制之上,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作为重要而必备的把关程序,其效果也取决于会计师事务的职业道德高低。如果没有真正独立的社会审计机构,那么国有企业年报就很难达到真实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质量不高、意见不准、质量欠佳,属于国有企业和审计规范共同面临的问题,离完善而成熟的制度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此看来,不解决审计真实性的问题,单纯的道德指责与矫情无济于事。(堂吉伟德)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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