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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路施工 垃圾一个月无人清理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0-10-16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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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路管道施工,生活垃圾一个月无人清理
道路施工,垃圾堆成山

如何清理,咋就这么难

金湖路路边堆满了生活垃圾。

    连日来,住在金湖路的居民饱受垃圾的困扰——这条路正在进行自来水、天然气管道改造施工,路两边的生活垃圾已有一个月没有清运了。对此,施工方和环卫部门各有理由。记者了解到,本市有明文规定:“开挖道路或者进行工程建设,妨碍居民生活垃圾、粪便的清运时,施工单位必须与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协商清运办法,不得积存。”

市民反映 垃圾堆了一月居民不敢开窗

    “这里的垃圾已经有一个月没清理了,都堆成山了,臭味真让人难受。”15日,家住金湖路的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了垃圾扰民的问题。据刘先生介绍,金湖路从上个月中旬开始自来水、天然气管道改造施工后,路两边的生活垃圾就一直没有清运过。

    随后,记者在金湖路2号、3号、6号等处,看到了成堆的生活垃圾。其中金湖路6号门口有两大堆,一阵恶臭扑鼻而来。住在一楼的李女士表示,他们家最近门窗都不敢开,因为垃圾堆实在太臭,里面甚至出现了蛆虫。

    采访中,多位居民向记者反映,这条路原先的垃圾清运非常及时,但自从开始施工后,就再也没有人清理了。

事发原因 施工方和环卫各有理由

    记者了解得知,金湖路正在进行的有泰能天然气改造工程,施工方是青岛兴运建设有限公司。对于路上积存的大量垃圾,现场负责人徐先生表示,如果是他们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他们肯定会及时清理,但那都是生活垃圾,而且在他们来施工前就已经有了。徐先生还说,他们施工是经过建管、交警等方面审批过的,程序完全合法,而且他们也给环卫留了清运垃圾通道,但不知为何环卫不来清理。

    而对此,负责清运此处垃圾的市南区环卫清洁总公司也有说法。该公司党总支书记毛占举说,施工方开始施工前,他们就主动找过对方,对方承诺封闭施工期间会给他们一把钥匙,或以环卫车鸣喇叭为信号,及时给开门,但真正开始施工后,非但钥匙没给,环卫车开到跟前也没人开门,协调几次也没有结果,最终他们没有办法将垃圾清运出去。

    记者采访发现,因道路施工导致垃圾扰民的现象比较普遍。就此毛书记表示,他们经常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但作为环卫部门,他们有时真是很为难,“负责清运垃圾的,就我们一家 ,但是可以挖路的,却有很多家。我们一般要主动跟相关单位沟通,这还不一定能沟通好。”

如何处理 相关职能部门说法不一

    对于因道路施工导致的垃圾扰民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说法不一。针对供热、天然气、自来水等管道施工比较多的情形,记者采访了这些施工的监管部门市市政公用局,结果该局不同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其中有人明确表示,只要是道路封闭施工,那封闭期间,相关路段的垃圾应该由施工方来解决;但也有人认为,道路施工期间,施工方一般给环卫预留清运垃圾的通道,不会影响环卫工人作业。

    负责道路挖掘审批的市建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认为,根据有关职能,他们对道路施工作业的程序,以及建筑垃圾的清理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还没有明确规定,出现这种问题后,他们会协调施工方将垃圾清运出去。

    15日傍晚,市建委有关处室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金湖路管道施工和垃圾清运都归市市政公用局监管,他们已协调该局处理,该局表示,将尽快协调有关方面将该路上的垃圾清运走。

■声音

垃圾如何处理有明文规定

    如此难题是不是无章可循?对此,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法制工作室主任万振东表示,本市有这方面的规定,不存在规章制度上的空白。

    万振东说,《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两条规定了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运和处理;其他垃圾,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自行清运或者委托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而第三十九条对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开挖道路或者进行工程建设,妨碍居民生活垃圾、粪便的清运时,施工单位必须与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协商清运办法,不得积存。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本市对道路施工造成的垃圾扰民问题是有规定的,现实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只能说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间没有沟通好。希望以后双方都能及早协调、沟通好,避免让老百姓成为无辜的受害者。”万振东说。

    记者发现,“办法”中确实有相关规定,但对施工方和环卫部门间如何协商等细节问题,没有明确说明。(文/图 记者 李志波)

萧淦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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