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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煤气罐 情绪激动只为讨薪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2-05-23 1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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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煤气罐 只为讨工资

    大众网青岛5月23日讯 2012年5月22日上午8时许,在城阳区前桃林工业园的一个加工厂内,一名年轻的男子手持煤气罐站在五百度高温的火炉旁,情绪激动,并扬言要与作坊老板同归于尽,现场气氛紧张。城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125号巡逻车立即赶往男子所在的这处加工厂。
    民警赶到后,现场气氛极为紧张,男子站在加工厂内的锅炉房里,右手提着一个煤气罐,左手拧住煤气管开关,几名工厂负责人站在房外对其进行劝阻。民警见男子情绪极为紧张,便先疏散了工厂内正在工作的所有人员以防不测,随后通知消防部门及时赶到。
    经民警现场了解,这名年轻的男子姓刘,21岁,青岛胶州人,于2012年4月20日来到城阳前桃林的这个工艺品加工厂工作,在2012年5月15日开完工资后不久,刘某因为觉得工作压力过大,准备辞职离开 。5月18日他找到了加工厂的老板吕某(女,26岁,黑龙江人)要求老板给自己结算从15日到18日这三天的工资并辞职。吕某因为人手不足,便要求刘某继续工作,直至找到新员工,并承诺工资发到刘某离开那天,同时提醒刘某如果期间连续三天不来上班,那么就算自动离职,前三天的工资作废。
    刘某见老板要求自己继续工作,一气之下便离开工厂,一直到5月22日上午又回到加工厂,依然要求吕某发放前三天的工资。在遭到吕某的拒绝后,情绪激动地刘某朝吕某大喊“如果不给工资就同归于尽!”吕某觉得刘某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儿做出什么过激行为,只是吓唬自己罢了,随后将其驱逐门外。恼羞成怒的刘某见自己遭遇如此对待,一气之下跑到工厂食堂,搬起角落里的煤气罐来到了加工车间,并且站在一个五百度高温的火炉旁,扬言要与吕某同归于尽。
    民警赶到后,一边向吕某了解了具体的情况,一边安抚刘某的情绪,民警劝说刘某生命是无价的,不值得为三天的工资而放弃生命,同时也告诫刘某,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属于扰乱治安秩序,是违法的,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为此而负法律责任,希望刘某慎重对待。
    在民警的劝说下,刘某也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过激,随即将煤气罐放在地上,但并不想就此罢休。民警见时机成熟,慢慢向其靠近,在趁刘某不注意时,民警一个箭步上前拦腰抱住刘某,其他民警则迅速将地上的煤气罐移动到别处。
    经民警的劝说与教育,刘某深知自己的行为是鲁莽错误的,在民警的调解下,老板吕某将三天的工资如数给了刘某,刘某也表示自己日后不会在如此激动。(栾云海)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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