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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1月22日讯(记者 王熠)19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六届三次会议召开,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技术装备保障中心副主任刘瑜带来了加强公共场馆空气质量监测的议案。
刘瑜认为,近些年空气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室外的空气质量监控正日趋完善的同时,室内空气质量,尤其是公共场馆空气质量,却缺乏强制性监测制度,成为了一个“盲区”。
据刘瑜介绍,无论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写字楼,还是各级学校,还是各大型商场、会展中心等,都面临室内空气污染的问题,有些场馆建成时虽有室内空气进行监测,但覆盖面小,且并无配套的整治措施,而有些场馆则没有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设施。空气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流量大而通风效果差,容易造成空气污灼和疾病传播;二是中央空调系统污染严重,管道中形成大量污染物,形成恶性循环。
刘瑜认为,公共场馆空气质量监管应是环保问题,但现在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由卫生疾控部门负责,而卫生疾控部门只能实现技术上的检测没有处罚权,也就没有了整治公共场馆室内污染的能力。
针对这些情况,刘瑜建议,一是明确负责公共场馆空气质量监控和整治的部门,设置监管部门对公共场馆空气质量进行强制、定期检测,并对公共场馆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进行有关的年检和验收等工作;二是建立公共场馆监测质检实验室并建立青岛市监管标准,搭建或授权相应空气质检实验室,订立编制监测公共场馆空气质量的各种规范、标准,检查公共场馆检测仪器质量,为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和治理提供依据和可操作性;三是将公共场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的硬性条件之一,对于室内采购的办公设施等需加入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报告作为条件之一;四是加大处罚公共场馆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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