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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轮胎伤轮毂 车主获赔600元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3-04 16:18:00

关键词: 更换轮胎;赔偿;市场监管

  大众网青岛3月4日讯(记者王梦馨 通讯员姜峰 王建宏)2月17日,市民李先生在团岛巨野路某汽车修理店更换汽车轮胎,维修人员将李先生的两个铝合金轮毂划伤,维修店提出20元赔偿的意见,李先生对此不满,提出至少赔偿800元。双方各不相让,李先生拨打了云南路市场监管所投诉热线。

  收到投诉后,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云南路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维修门店,根据现场调查,李先生的汽车轮毂确实因为维修师傅的操作不当造成两个轮毂划伤,造成当事人的损失,因赔偿金额相差太大引发了纠纷。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与车行负责人及维修员工进行了细致沟通,向其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下,维修店负责人表示接受调解。

  2月20日,云南路所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现场调解,指出分清双方的责任,并到4S店了解维修的标准和价格,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600元的意向,双方当事人表示满意,对市场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态度也表示肯定。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在维修车辆时,一定要查看维修厂家的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到有资质,专业技术力量强、设备齐全的正规维修门店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汽车维修消费纠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王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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