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副局长:遇到低标高结可提三倍赔偿
来源:信网 2017-03-13 15:26:00
原标题:遇到低标高结可提三倍赔偿
昨日,市物价局副局长秦青松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价格和收费监管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解答了价格监管方面的政策咨询,帮助市民解决遭遇的价格纠纷。
有网友反映:我到山东路的一家超市购物,超市出售的麦片存在标价低和结算价格高的问题。秦青松回答:如果经营者“低标高结”的情况属实,物价局将依照相关法规予以查处,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提供相关的票据信息。市物价局可协助调解该市民提出的三倍赔偿投诉请求。
“近期发现某超市搞活动,商品的市场指导价、厂家指导价(均比近期实际销售的价格要高),这种标价方式合理吗?”有网友提问。秦青松回答,“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若超市标示的“原价”为市场指导价、厂家指导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涉嫌存在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记者 王伟)
责任编辑:靳晓霞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