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业增值税发票开出 青岛完成营改增试点改革
来源:大众网 2016-05-02 15:31:00
大众网青岛5月2日讯 昨日,营业税涉及的最后四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这意味着我市所有行业完成了营改增试点改革。
市民张女士在崂山房地产交易中心拿到了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张女士的购房款是110.1万元,如果按原来的营业税计算,应缴纳营业税61656元,改为增值税后只需缴纳52429元,节省了9227元税费。崂山交银村镇银行则开出了首张金融机构代理业务增值税发票。该行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原先金融业是缴纳营业税的大户,改为增值税后,金融业从此进入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将有力地支持以金融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孙先生首次到国税局开具增值税发票。他告诉记者,这张发票是给他的下游企业青岛崂塑门窗有限公司开具的,崂塑门窗将该发票作为进项成本,可以用于抵扣其销项税款,实现了增值税链条的环环抵扣。另外,餐饮业等生活服务业也从昨日起全面开具增值税发票,新旧税制平稳转换。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将有力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在此次营改增中,不动产也纳入了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为保证大量纳税人顺利办税,在原先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基础上,5月1日起,不需要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在原有的2228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基础上,将再有B级纳税人和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52341户享受到“免认证”,进一步减轻办税压力。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暂仍由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也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责任编辑: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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