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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诉人出席法庭语言标准》全省推广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11-23 18:50:00

关键词: 青岛;公诉人出席法庭语言标准;全省推广

(资料图)

  大众网青岛11月23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王海声)日前,山东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诉部门认真学习借鉴《青岛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席法庭语言标准》,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全面规范公诉人出庭语言,切实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进一步推动全省公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省检察院通知指出,青岛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全市公诉队伍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席法庭语言标准》并在全市公诉部门推广,进一步规范了公诉人出庭基本用语,全面提升了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的效果,有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据悉,青岛市检察院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人员出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公诉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历经数次修改,最终制定施行了《青岛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席法庭语言标准》。该语言标准共分为公诉人出席法庭常用语言标准和公诉人出席法庭常见问题应对语言标准两大类26项内容,通过预先设定公诉语言行为标准,来进一步推动全市公诉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诉人出庭的水平和能力。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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