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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1月10日讯(记者 滕晓阳 通讯员 吕佼 时满鑫)1月10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青岛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和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旨在发挥金融审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指引功能,提示各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积极推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记者了解到,2018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6705件,比2017年增加14.5%,标的总额285.32亿元,比2017年增加16.9%,比2014年的473.96亿元、2015年的365.10亿元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运行态势。从案件类型看,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分别为6379件和12587件,标的总额281.91亿元,占金融案件总数的71.02%和标的总额的72.84%。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保险纠纷日益增多,达到2982件,标的总额2.9亿元。信用卡纠纷、票据纠纷等其他金融案件数量及标的额均较少。
据青岛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嵇焕飞介绍到,目前青岛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金融纠纷案件高位运行。2018年案件数量及标的额比2016、2017年增幅明显,反映出债务人偿付能力下降,违约率增长,金融风险防控压力较大。二是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创新高,融资租赁案件标的额增幅明显。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从2011年起连续多年呈大幅增长态势,2016年、2017年趋缓后,2018年再创新高,占全部金融案件近一半。三、涉互联网金融案件显现。2015年,青岛地区开始出现涉互联网金融案件,其后每年都有一些“互联网+”平台产生的新模式金融纠纷,该类纠纷涉及互联网新型交易模式,当事人众多、事实查明难、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较大。
记者了解到,青岛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提升金融审判水平,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全力保障金融安全。一、创新机制提升审判质效。金融庭与立案庭等部门共同建立金融案件“立案、保全、审判”快速通道,原告依法提供保全担保的,当天即出具保全裁定。除涉及管辖权异议、公告送达等特殊情形,一审案件原则上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原则上二个月内审结,及时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定期发布《青岛金融审判参考》、组织专题培训研讨会,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量。三、高度重视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深刻认识民间借贷审判的重要意义。通过裁判凸显对不规范借贷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性指引功能,推动民间借贷市场合法有序发展。严格审查、甄别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虚假诉讼等犯罪的界限。四、健全联动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市金融办、工商联及高校等建立规范化、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发挥引导作用,引导公众增强对各类金融风险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远离集资诈骗、金融传销的陷阱。2013年青岛中院与青岛市保监局联合成立“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以来,共受理调解案件4176件,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2039件,调解成功率48.8%。
青岛中院对维护金融安全、预防金融风险给出建议:一、政府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是净化市场环境、降低成本、减少风险的“基础设施”,应当尽快健全中小企业的社会信用及风险评估体系,通畅信息系统,使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人准确掌握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建立有效的履约约束机制。二、金融机构加强信贷风险防控、完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信贷决策要回归“借款人本位”,风险防范不能过度依赖第三方担保。银行不仅应注重审核借款人的财务报表,更应审查借款人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纳税记录,同时注重事后监督,监管借款的实际用途,杜绝借款人违约违规使用借款。三、公众应树立高收益意味高风险的理念。理性的借贷债权人必须考察债务人的借款用途,并以债务人利用资金预计产生的利润率合理确定借贷利率。广大公众要正确认识和理解风险和回报的正比关系,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选择投资方式,切实保障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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