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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先后六次提到民法典,体现出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尽责的担当作为。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首先需要完善配套规则,解决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和司法解释衔接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完成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一批7件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及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设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及时高效的工作,因应了司法实践之需、社会之需,为“切实实施民法典”做好了充足准备。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保护诚实守信”和“加强人格权保护”两处均重点提到了对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从“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的系列案例中我们能够看到,司法裁判践行民法典精神、引领社会价值,对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大力弘扬,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而微信群侮辱人格案、职场性骚扰损害责任案、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权案,则透露出司法的人民性。对每一位公民的人身权利、人格尊严的全面依法保护,充分彰显了我国民法典的人民立场。
法律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象征,是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从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从人民法院的具体作为中,能够真切感受到“人民”二字的千钧分量,感受到法治的信仰和追求。一枝一叶总关情,点滴“小案”所汇聚的,是不断发展变化中的法治进程、历史脉动。(丁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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