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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文龙 通讯员 徐绍阳 青岛报道
今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主动将执法协调监督职能融入全市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大局,主动认领《青岛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方案(2021年)》规定的职责任务,深耕监管执法环境优化和放管服领域改革,多维发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推广移动执法应用,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移动执法试点,建立“移动执法APP”运行问题反馈办理机制,满足执法单位个性化定制需求,协调技术公司对APP进行两版优化。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例,新版APP运行更为流畅,满足了其预留电子印鉴和执法人员手写签名的功能,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和便携式打印机即可实现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2021年以来通过移动端录入行政处罚案件达1267件,移动端录入率达88.66%。
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连续2个月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列入全市月度重点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聚焦“精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园林和林业局等2家市直单位和6区市政府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监督范围涵盖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园林林业、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执法领域,督促执法单位就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执法的行为进行整改。如,监督发现部分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司法局通过季度通报、纳入考核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通过“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平台”录入执法案件,及时、准确、规范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依法核查投诉举报,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对涉及城市治理有关的执法投诉,积极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处理,2021年累计处理行政执法投诉22件次,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份,充分运用个案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绣花功夫”协调解决好群众的“小问题”“大烦恼”。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执法环境认同度。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机制,从全市聘请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广泛参与到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充分发挥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法治营商环境的“啄木鸟”作用。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累计邀请7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累计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均得到有效落实。如:对青岛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反映的沿街网点房招牌问题,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并进行核查调查,正面回应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关切,相关工作获得当事人的赞同。
全面推行“不罚”“轻罚”机制 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印发通知督促市级执法单位制定本系统市、县两级统一适用的“不罚”“轻罚”清单,拟定《青岛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及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初稿,在承接山东省“不罚”“轻罚”清单工作基础上,并结合市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情况,进一步拓宽清单适用范围。清单涉及25个领域,拟公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41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18项;其中,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5个领域拓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3项。清单实施有助于塑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良好执法环境,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执法温度”。
加强正面宣传 积极培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典型
印发《关于征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的通知》,动员全市33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总结本系统领域内行政执法工作成效,营造青岛市行政执法单位“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浓厚氛围,彰显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和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形象,同时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对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1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近30个行政执法案例进行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释放更多经济发展活力
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青政字〔2021〕15号),全市21个部门34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中,线上核查326项,线上核查率达94.49%,切实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最大程度享受“减证便民”红利,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下一步,青岛市司法局将以提升群众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扎实推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民生领域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以更高的法治水平服务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助力城市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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