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司法局协助执行全国首起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适用劳务代偿公益诉讼案件

2021-01-31 15:12:2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潘璇 青岛报道

  1月29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某艺术中心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判决通过劳务活动替代部分惩罚性赔偿金,以被告指定二人每人提供六十日生态环境公益劳动的方式承担,法院指定协助执行单位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管理和指导,最迟于2022年1月28日前完成。这是全国首起司法局协助执行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承担《民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公益诉讼案件。

  劳务代偿是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的一种重要补充,其将司法的温度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的修复具有积极的环保意义和法治意义。前期,崂山区司法局多次和青岛中院、青岛市检察院关于劳务代偿履行方式进行沟通,此次协助法院、检察院对被告人提供劳务代偿进行监督,让被告人通过提供“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的劳务方式折抵部分惩罚性赔偿金,使“劳务代偿”落到实处具有可操作性。一是由被告人向崂山区辖区120家餐饮业商户发送“爱护生态环境 禁食野生动物 从你我他做起”宣传单,为广大餐饮机构敲响警钟,倡导大家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被告人参与崂山区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法治宣教活动,通过提供场地布置、人员通知、传单发放等劳务,既能对当事人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又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宣传。

  协助对被告人“劳务代偿”履行方式进行管理,充分发挥了崂山区司法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利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体现了高度的司法情怀,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崂山区司法局将依托普法宣讲团、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对崂山区辖区内的农家乐饭店等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讲座,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境意识,助力和谐稳定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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