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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法院组建民商事案件审判团队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叶达   2017-04-21 17:04:00

关键词: 青岛;崂山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团队

  

  大众网青岛4月21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叶达)4月19日,崂山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团队化建设动员大会,标志着审判团队化建设正式启动。

  审判团队化建设改变传统的审判庭行政化管理模式和部门限制,精简办案组织层级,实现“层级化”到“扁平化”的转变,对法官和辅助人员进行优化重组,按照人案基本均衡和案件类型化、专业化处理等原则,组建基本办案单元的团队模式。

  团队模式:“法官+助理+书记员”

  根据管理扁平化、资源集约化原则,对法官和辅助人员进行优化重组,按“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人员配比以“1+1+1”为主,以“2+1+1”为辅的专业审判团队。设立4个速裁类案件审判团队,10个其他民商事案件专业审判团队。

  团队职责:法官“主导+指挥”

  法官在审判团队中处于主体、主导地位,负责本团队日常审判工作事务的管理,法官具有案件的判断权、裁量权、文书签署权以及团队工作指挥权;法官助理发挥协助、辅助法官办案的职能作用,在法官的指挥下,承担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协助送达、调解协调、草拟文书及法官交办的与审判相关的业务性、程序性工作;书记员承担文书送达、法庭记录、文书上网、案件整理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团队运行:“自主裁判,终身负责”

  案件分配以审判团队为对象,由立案庭统一行使,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裁判文书由审判团队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除法律规定的案件外,院领导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为审判团队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案件质量由法官终身负责,因团队法官指导不力、监督不到位而导致审判辅助工作出现差错的,审判团队法官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团队管理:院领导“直管”团队

  审判团队作为基本管理单元,其案件办理、团队运转、廉洁自律、司法公开、司法行政等事物由分管院领导直接管理和监督。庭长不再承担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责。建立以审判团队为基本单元的审判质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合理核定审判团队的工作量,制定符合审判团队业务特点的绩效指标体系,考核结果记入审判团队考评档案,作为审判团队成员等级晋升、选择任用、评优评先、业绩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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