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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春雷行动”打击老赖 强迁一处变卖房产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2017-04-20 19:21:00

关键词: 市南法院;春雷行动;打击老赖;强迁

  大众网青岛4月20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市南区法院根据市中院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春雷行动”。 4月18日上午,市南区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对一处依法变卖后被执行人拒不腾让的房屋实施强制迁让。

  本案的执行依据是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后的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侯某川、孙某棠向申请执行人赔偿损失7491816.59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名下有多处房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涉案房产。经三次拍卖均流拍,2016年6月3日本院委托青岛产权交易所登报发布了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房产的变卖公告,2016年8月8日买受人贺某以3271671元竞得,并于同年8月30日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本院通知被执行人腾交房屋,但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据买受人贺某称,在合法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明后,他多次前往该处查看房屋现况,均遭到社会闲散人员阻挠及恐吓。市南法院执行局研究决定,对上述涉案房产采取强制迁让措施。

  4月18日上午7点50分,市南法院执行人员会同法警到达崂山区山水名园小区,执行人员多次叫门确认屋内无人,决定实施强制迁让。房屋所在地的中韩边防派出所、中韩街道办事处指派人员到场维护秩序并对执行过程进行见证。由开锁公司破锁后,执行人员对屋内物品现状及房屋构造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确认。在录像期间,被执行人孙某棠突然从楼下围观群众中窜出,叫嚣着冲上楼,并与法警发生冲突,一名法警的脸被抓破。后经执行人员训诫开导,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整理屋内物品并迁出,而后又向被抓伤的法警道歉。执行人员认真清点屋内物品,历经近12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关于“春雷行动”的活动部署,严肃惩处虚假诉讼、隐匿、转移财产、暴力抗拒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下一步,市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深入推进“春雷行动”,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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