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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起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紧盯十类车辆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2017-01-18 14:35:00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黑名单;道路通行

  晚报讯 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市部署开展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十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将作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2017年贯穿全年的整治重点。通过整治,将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路面通行秩序,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此次贯穿全年的路面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瞄准农村、高速公路、国省道、城郊结合部,全面加强人、车、路交通安全管控,从严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事故预防水平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能力,实现“三个明显减少、一个坚决杜绝”的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目标,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整治十类重点车辆包括,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变型拖拉机等。

  十二类重点交通违法主要有,超载、超速、超员、渣土车野蛮驾驶、“黑校车”违法接送学生、非法载人、变型拖拉机违法上路行驶、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运行、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及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等。

  重点路段为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县乡道路,客运班线集中路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行驶路段,建筑工地、砂石场、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周边道路,农村集市、城郊结合部等人群聚集区域道路,山区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农村地区公路平面交叉口等道路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城区主干道、前海一线、旅游景点区域周边道路。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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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

  强化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关,杜绝不合格驾驶人流入社会。对道路交通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进行考试。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重点机动车信息和重点机动车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强化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且负同等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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